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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碰内幕交易这根高压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 06:25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朱宝琛

  资本市场上的“硕鼠”,必须严厉打击。但是,要保障市场健康运行,除打击之外,还需防范于未然。

  在此次五部门联合严打“硕鼠”过程中,证监会提出一点,就是“从改善环境入手,进一步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证券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内幕交易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抵制内幕交易的自觉性”。

  “硕鼠”遭严惩,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所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

  我们看到,自今年下半年开展打击内幕交易专项工作以来,证监会集中立案查处一批内幕交易案件,初见成效,内幕交易异动线索与前期相比有所下降。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也是直言:目前所有涉及重组的公司股票交易都在跟踪。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要切除这一严重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毒瘤”,除了严厉打击,还需要市场各方对内幕交易的危害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我们看到,就在“打击力度前所未有”的措施出台后的第二天,证监会公布了首例受处罚的注册会计师违规内幕交易案。

  对于内幕交易,想必相关人员都心知肚明:不能去触碰这一“高压线”。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都这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为上市公司服务的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律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有机会掌握市场上一般投资者无法知悉的重要信息,如果他们在限制期内从事相关股票交易,不仅会造成利益冲突,也会对市场上的其他投资者造成不公平。

  其实,我们看到,对于内幕交易的危害性,监管层更是在不厌其烦地反复提及,并且也做了不少的工作。今年5月份,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法制办联合启动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小组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专题调研工作。相关部委利用一个半月时间,集中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座谈的对象包括地方政府、国资部门、公安部门、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部分中介机构,并向132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发送了专题调查问卷。

  同时,我们也看到,监察部明确表示,要深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杜绝无知犯罪和侥幸心理。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金融和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的积极性,培育对内幕交易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打击内幕交易,不仅仅是监管层“一个人在战斗”,更是需要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全力配合。不管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还是高管人员,也不管是注册会计师、律师,只要是有机会提前掌握重要信息的相关人员,都要自觉抵制内幕交易的诱惑,要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管理职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内幕交易活动。

  “四川圣达”佘鑫麒案运用环境证据推定内幕交易行为,“格力地产”况勇案将过失泄露内幕信息纳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主观构成要件……这一例例鲜明的案例,时刻提醒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当从中汲取经验教训,警钟长鸣,自觉规范自己的交易行为,不碰内幕交易这根“高压线”。

  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管理职责,在上市公司内积极宣传有关内幕交易的法律法规,督促上市公司管理好内幕信息,引导和提醒上市公司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断绝和抵制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系列报道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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