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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织开展各地节能减排专项督导

  

国务院组织开展各地节能减排专项督导
东方IC供图

  证券时报记者 周 宇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了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近日组成6个督查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3个部门组成。此次检查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了解各地“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情况;二是督促重点地区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力度,督促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按时完成。

  本次督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各地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严控新上“两高”项目情况;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情况;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情况;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情况。

  国务院此次对各地节能减排专项督导,是落实国务院5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

  按照相关规定,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专家对此表示,中央加大了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力度和对企业的惩罚力度,由中央督导,有利于真正落实节能减排和遏制重复建设,也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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