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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通缉:悲哀的新闻主角

  作者:《中国企业家》记者 房煜

  “我成为了新闻的主角,是一种悲哀。”一个中国新闻史上空前也或许“绝后”的事件——记者仇子明遭遇公安系统全国通缉,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中国企业家》杂志】2010年7月29日下午,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紫晶置业财务总监翁安余的代理律师吴定坚与紫晶置业的一位副总在浙江丽 水市遂昌县吃过午饭,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返回杭州,突然电话响了,来电者为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对方急促地问:“还没走吧?”

  吴不明所以,答:“还没走。”

  “先不要走了,取保候审可以办了。”对方回答。

  这让吴定坚大为惊讶。7月28日上午,紫晶置业财务总监翁安余突然被杭州小营派出所警方带走,理由是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中午,吴定坚接受 了翁的家属的授权委托,驱车火速赶往遂昌县。直到第二天上午,吴才见到了办案民警和翁安余,当吴向警方提出办理取保候审时,根据过往经验,吴的心理底线是 7天。

  “结果当天就办下来了,这有点让我受宠若惊,当然,我也知道为什么。”吴定坚对《中国企业家》说。

  吴知道,自己已成为中国新闻史上标志事件参与者之一。7月23日,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通过公安部全国联网的内部系统发出“网上追逃”信息,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为刑拘在逃人员,同时被“追逃”的还有翁安余。

  仇自6月5日至7月26日连续撰写了四篇不利于遂昌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凯恩股份的报道,而翁则因在网络间“顶帖”并转载仇的报道涉案。“他没有对帖子发表评论。”吴强调。

  7月27日,记者遭公安局网上通缉的消息被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捅出,继而全国轰动。仇子明一夜间成了“名人”;28日,向报社求援后的仇子明开始了在朋友家和上海各处咖啡馆间流转的“潜伏生涯”,连《经济观察报》上海站负责人也只能用邮件联络他。

  与吴定坚在7月29日就会见了当事人不同,《经济观察报》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武君直到7月30日上午才见到仇子明。此时,在浙 江省公安厅及中国记协的干预下,遂昌县公安局已经撤销对仇子明的通缉决定,并于30日派人进京向仇子明当面道歉。结束了“潜伏”状态的仇,在同事的陪伴 下,于30日上午由上海飞抵北京,在报社接受道歉的同时,又见了项武君。

  尽管遂昌警方事后一再强调,他们没有“通缉记者”,那只是一个公安内部的追逃令,但接近仇子明的人士指出,两个法律术语间文字游戏般的细微差别,对 于当事人的安全威慑和心理影响几乎没有区别。飞抵北京后,仍处于警觉中的仇子明使用同事的手机与本刊记者进行通话,当被问及是否知道王白浪对媒体讲希望他 公布证据时,他声音有些疲惫地说,“我还没有想这些,现在最想做的,是向我的家人和朋友报个平安。”

  数日后,当本刊记者与他在网上再次聊起这段遭遇时,他说:“我成为了新闻的主角,是一种悲哀。”

  恩怨由来

  从遂昌县长途汽车站出来,花上两元钱,人力三轮车就可以载着你一路来到遂昌县政府或凯恩大酒店—这两个目的地实际是一个终点,凯恩大酒店在当地为地 标建筑,和县政府仅隔一条窄窄的马路。遂昌县四面环山风景秀丽,当地出租车司机说,无论遂昌还是丽水,都常被上海人视作后花园,“美中不足是经济不行,丽 水市的GDP在全浙江也是倒数的。”

  尽管如此,遂昌县却拥有2004年在A股成功上市的凯恩股份(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认为是仅次于日本NKK公司的在全球范围内能系列 化生产电解电容器纸的厂家。在遂昌市政府网站的投资指南中,凯恩股份作为当地“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小而强的工业发展之路”的榜样被提及。凯恩股份的 母公司凯恩集团创始人王白浪在当地也屡获殊荣,曾当选浙江省第九届省人大代表与第十一届省党代表。

  当王白浪看到仇子明写出的第一篇报道后,就迅速做出了反应。6月8日,凯恩股份发出澄清公告,称公司未收到“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调查的通知”。但仇随后又发出第二篇报道。王白浪开始试图“公关”仇和报社,两人为此还通了电话。

  “电话时,他很客气,我对他也很客气。”仇子明回忆说,在电话里,王白浪简短的表达了希望见面沟通的要求。

  仇子明表示,对于凯恩的系列报道,报社也很谨慎,有两位编辑同时与他进行频繁沟通。仇也将王提出见面的要求汇报给了报社,报社研究后认为,“还是不见为好。”这让王白浪很失望,他对媒体称,自己为了与报社沟通做了很多努力,“后来发现太难了,放弃了。”

  在此之前,由于网络间不断出现针对凯恩集团和王白浪的质疑和举报材料,凯恩集团遂于5月15日向警方报案,5月20日遂昌县公安局正式立案。王此后对媒体反复强调,他此时还不知道仇子明,立案也不是针对他。

  对于自己碰到的质疑,王对本刊称是“非常冤屈的,凯恩作为上市公司,不能多辩解,很被动”,并强调对凯恩的举报从2008年就开始了,让他不胜其烦 才去报案,而凯恩改制时的做法“肯定合法的”。无论王白浪还是后介入调查的丽水市警方,都对媒体表示,凯恩遭遇的是“有组织的行为”。丽水市公安局政治部 副主任刘敏就对《中国企业家》表示:“有一点可以确定,(凯恩)这几年遇到的事情,是有另外一个人、一个企业,这几年,在非常用心的,来挑起这个矛盾,双 方结怨比较深。”

  随后媒体通过不断的深入调查,各种相关信息开始被联系起来,翁安余背后的紫晶置业董事长、同为遂昌人的周京长,开始进入媒体视野。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报道,杭州紫晶置业的董事长周京长与王白浪曾分别在遂昌土地部门与工业局担任要职,早年相识。后周与王白浪的弟弟王静波共同出资在杭州成立了凯恩投资有限公司。后双方因杭州市滨江区第12号地块的归属产生纠纷,王静波向法院起诉周京长“伪造签名”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新公司杭州市金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12号地块项目开发调整至金座公司,并将高达4500万元的巨额资产无偿划拨给周京长控制的公司—紫晶投资。但历经杭州上杭区法院和杭州市中级法院两审终审,王静波均败诉。

  本刊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文书时发现,周京长本人也承认签名不是王静波本人所为,但声称是王静波本人未到会,委托别人代签的—耐人寻味的是,针对同一案由,两审法院在对于签名存在“瑕疵”并无异议的情况下,还是给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理由,先后判定王静波败诉。

  事实上,在网络间,不仅可以看到针对凯恩的举报帖,现在也可以查到诸如《杭州企业巨资被划》、《周京长诈骗、侵占巨额资产犯罪事实》等标题的帖子。

  这一经济纠纷,被媒体作为通缉记者案的背景被一再提及。《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是国内最早报道通缉事件的记者,不过在后续报道中他却抛出了一个重磅问题,指仇子明在采访凯恩事件时参与了紫晶置业组织的“四人会议”,并发问“四人会议是密谋还是采访”?王白浪在遂昌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也暗示仇子明“被人利用了”。

  “但是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仍旧是,仇子明报道中提到的事实是不是准确的?作为记者,获取信息的来源和途径不应受到限制,只要没有恶意。”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这位精通法律的业内人士认为,即使仇子明是从与凯恩有经济纠纷的公司获得了相关线索,只要仇恪守职业道德,客观、独立对事实进行了筛查、鉴别,事实准确,就没有问题。

  非常通缉

  更重要的是,即使在两家公司的经济纠纷这一背景凸显后,一个问题仍悬而未决:公安局为什么要通缉记者?何罪至此?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无论是周京长与王静波的纠纷,还是王白浪与仇子明之间,都可以提起相应的民事侵权之诉,而不必诉诸刑事司法介入。“企业之间的此类纠纷,是否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吴定坚反问。

  知情人士表示,《经济观察报》的法律顾问团队在得知仇子明被通缉后的第一反应也是“震惊”,通常涉及报道可能失实的问题,适用最多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权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律师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记者会陷入一场刑事追诉中去。“即使报道失实,也仅仅是民事侵权行为。”

  有法律人士指出,这个案件最值得注意的两件事是:第一,“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罪名的过去适用情况;第二,网上追逃程序的法律依据。经过了解他发现:该罪名只被适用过一次,就是“北京电视台纸馅包子案”;“网上追逃”程序来自公安部的内部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中没有提及。

  “网上追逃”程序作为内部程序,其信息并不需要公开披露。吴定坚表示,与仇子明不同,翁安余至今不知道自己是何时被警方列入通缉名单的—仇子明被传是7月23日,后遂昌县政府发布的新闻通稿中证实这一点—也不知道翁涉罪案由的准确文字表述如何(遂昌警方对仇子明案由的表述在网上可以查到),而且,吴作为律师在侦查阶段也无权知道。据报道,丽水市警方至今还在追究的是,“网上追逃”信息是怎么泄露给仇子明的?在警方看来,这一信息被公之于众,是有人在泄密。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随时可以由警方单方面启动的程序,如果加之于记者,则舆论监督可以休矣。“对于网上追逃程序的启动条件和审核程序,都没有很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样的话,启动这个程序是否太容易了?”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在遂昌警方决定向仇子明道歉后,对于凯恩的立案并没有撤销。虽然在通缉记者事件中遭遇全国声讨,但面对凯恩的报案,当地公安系统仍在不遗余力地继续侦查。

  刘敏甚至对本刊记者三度称赞南都记者纪许光的报道,但当被问及南都报道中披露的事项是否已是获警方认可的事实时,刘又不置可否。知情人士透露,丽水警方已开始查封翁本人的电脑,其意图或许是在求证翁与仇子明之间有无联系。而翁的妻子表示,翁和仇“不认识”。

  在遂昌县、丽水市两级公安系统在同时操办两个案件中,对于追查通缉记者这一案件的进展,各方却三缄其口。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华一听到是记者打电话询问此事,立刻以“不方便讲”挂断电话。而对于通缉记者的决定是“个人决策还是集体决策”的问题,负责调查此事的丽水警方也表示,“调查清楚了会告诉你们。”刘敏表示,目前能说的,是当时通缉记者“证据确实不够充分”。

  也有人指出,整个事件的蹊跷之处,恰恰在于警方的本末倒置。《经济观察报》内部人士指出,从记者的角度看,“仇子明的报道还是很讲究的,更多的是陈述事实,没有结论,小标题,结尾都是设问,用问号,意在提出问题。”这位内部人士不解地说,“这些问题才应该是引导公安机关去调查事实的线索,怎么反而查起记者了?”

  一场舆论监督为何演变成一场全国轰动的通缉事件?王白浪对本刊表示,“我不好去评价公安局的做法。”面对记者一再提出的面访要求,王白浪发给记者的最后一条短信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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