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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市场完善制度 纠正收入分配失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0日 07:18  证券时报

  本报评论员

  随着中国经济从金融危机的冲击中逐步复苏,收入分配矛盾日益成为一个令有识之士忧虑的重大问题。而近期各地出现较为集中的劳资矛盾,令人们对收入分配问题关注度进一步上升。

  当前分配关系失衡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居民、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失衡;二是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居民收入和财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导致基尼系数超越警戒线,中国成为世界上收入差距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收入差距扩大化既有地区差异、城乡差距大等客观原因,也有各种各样的制度不完善的原因。面对不容乐观的形势,寻找到可行的纠正和完善之策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从年初起,媒体就报道了国家权威部门已着手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面的方案,近期人们又在热烈地讨论“化税为薪”、“国民收入倍增”等计划。上述构想出发点虽好,但其较为浓厚的计划色彩和缺乏操作上的可行性,令人难免心生疑虑。

  “化税为薪”方案从理论上看可以有效地调节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再分配,而其最终的落脚点也是为了劳动者的利益。但方案本身牵涉到三类利益主体,每类利益主体又都包含大量差异极大的个体,一刀切几乎是不可能的。由千千万万个个体去博弈,巨大的交易成本甚至会超过改革的收益,很可能使这一方案无利可图。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借鉴日本1960年代的经验,但这一构想存在着对日本经验的误读。

  日本当年提出这一计划,着眼点主要在于劳动者收入增长是国民收入增长的一个良性附带结果。在今天中国的现实环境下,要单独制定一个劳动者收入倍增的计划,必然要动员更多的行政力量,甚至不可避免要进行大量的微观层面的干预。如果干预的最终结果是劳动力市场僵化,反而会对中国经济的未来产生负面影响。

  要调整失衡的收入分配关系、重塑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应寄希望于某一单项政策,而应站在更高的视野上,着重于制度完善,其前提是尊重市场。一个真正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体系,自身就具有相当程度的公平分配的功能。今天中国的收入差距名列世界前茅,并非是市场之过,恰恰是市场不规范的结果。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是攻克那些妨碍法制经济建立的诸个难点。具体而言,可从如下方面着手:

  首先,在一次分配环节,应该清除按权力分配的空间,建立真正的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机制。

  当前中国的分配制度,严格地说既不是按要素分配,也不是按劳分配,而是存在较严重的按权力分配特点。“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真正的市场经济是平等的经济。各种要素的所有者通过市场交易寻求定价,得到其市场回报。但权力的介入,动摇了市场经济的根基,体现在分配上,就是人们的所得不再取决于其掌握的要素,而取决于其掌握权力的大小或距离权力的远近。

  权力参与分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资本所有者(包括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在市场上的经营绩效,和其与权力远近紧密相关;二是权力所有者个人直接寻租变现以及权力集团自我定价。通过将自身价格定于远高于其市场价值水平以上的方式攫取大量公共资源。近年来公务员在工资福利及住房分配方面的自我定价行为,已成为收入分配中的突出问题。我们不仅要反个人腐败(贪污受贿),而且要从根本上切除自我定价机制,从集团层面反腐败。

  其次,要从根本上反垄断。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纵观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均有严格而完善的反垄断制度。反垄断一日不成功,平等竞争的、法制的市场经济就一日不能建成,由于垄断所致的资本所得之间的不公以及垄断企业劳动者收入畸高的局面就难以改变。

  第三,在劳动力市场上应该切实推动劳资双方建立起平等的工资协商机制。

  劳动力市场双方力量天然不对称,现行一些制度安排也存在偏袒资方的倾向,使得劳动力的价格不能体现其内在价值。工资收入增长速度长期落后于企业利润增长固然有劳动力供给充裕的大背景,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在于种种制度安排。随着劳动力供需关系的转变,目前劳资双方的博弈日益频繁化,人们不应对此感到恐慌,而应该意识到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应该清除压制劳方权益的种种不当制度安排,通过市场交易得出其合理的市场价格。如果一方面给正常的市场博弈设限,另一方面又从维护劳方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各种各样的微观干预,就很容易妨碍市场的良性运行。

  第四,在二次分配领域要深入改革中国的财税体制,以此调整重大的利益关系。

  首先要解决的是总体税负过高的问题,其次要做到税负公平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福利的公平。我们不应简单照搬西方国家所得税制度。西方国家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节公平,但是我们在总体税负以及资本、劳动之间的税收分担上没有处理好的前提下,将当前分配失衡问题简化为个人所得税问题,不仅视野过于狭隘,而且使人们忽略了系统性财税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降低总体税负过高,一方面要从节约行政成本出发,另一方面要降低国企利润留存比例增加分红。国企分红不仅有利于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而且对投资和消费结构也有良性促进作用。

  在公平税负方面,既要纠正地方政府对资本在税收方面过度偏爱的做法,更要堵塞税制和稽征方面的重大漏洞。例如,资源税改革的严重滞后,使得某些作为国家所有的资源收益几乎被私人资本(其中相当多属于权力私人资本)所独吞,令部分人暴富。再比如,土地增值税没有依法征收,累计流失额数以万亿计。

  此外,考虑到收入分配失衡是长期累积的结果,因此有必要对过往30年利益分配关系进行重大的追溯性调整,遗产税、财产税等税种应加紧列入立法议程,为国家的长远和谐发展奠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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