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99)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1、本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亦未发现本公司及有关人员有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2、近期本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与本公司相关的其它情况亦不存在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经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田土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李锂先生、李坦女士,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4、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
三、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海普瑞药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