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志杰
危机总是和欺诈等不法、不当行为相伴相生,每次危机过后都有大量的欺诈行为曝光,这次危机也不例外。其实,早在2008年11月份华盛顿召开的G20首次峰会上,在各国的要求和压力下,峰会宣言中就已经写入了“防止金融市场欺诈、操纵和滥用行为的蔓延”的条款。
尽管高盛越来越被动,看似前途未卜,但应该能全身而退。
首先,金融欺诈的界定比一般的欺诈复杂得多,由于金融交易的特殊性——交易是关于未来不确定性的对赌,除非确定交易一方知道底牌或者能够操纵走势,否则很难找到构成“恶意”的证据。而本案涉及到的信用衍生品本身就更为复杂。在SEC的指控中,认定高盛欺诈的核心是:高盛明明知道空头的一方保尔森基金参与了产品的设计,但高盛不仅没有告知投资者,而且还让ACA误以为保尔森基金是多头方。对此,高盛回应是市场惯例,中介机构并没有义务告知交易对家是谁,而且高盛本身在该产品上也亏损了9000万美元。但是,案件的关键人物图尔倒是真的陷入麻烦,因为有邮件显示他在当时就看空市场,并认为“大厦会随时倒塌”。
其次,金融业有集体行动的行业惯例,即不能做对不起同行的事情,否则将成为大家的公敌。正因为此,目前还没有一家机构起诉高盛,包括那些受损的机构。更何况业界还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和谁过不去都可以,但不能和高盛过不去。
再次,高盛的事关乎整个金融集团的利益。布兰克费恩就曾直白地说,不只高盛这么做,其他金融机构也如此。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旦对高盛做出不利的判决,随后就可能引起对其他机构的连锁诉讼,这也是其他机构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站在美国政府对立面的不仅仅是高盛一家,而是全世界的金融寡头们。 5月6日美国股市暴跌,也许就是金融利益集团试图向政府示威的一种愚蠢行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美国政府也并不真的想把高盛扳倒。金融霸权是美国的核心利益,正如美国前财长保尔森所言:资本市场是美国的命根子。以高盛为代表的华尔街寡头是美国金融霸权的执行者,从世界攫取财富和利益。高盛的肢解甚至衰落都将会影响美国的金融霸权,美国政府显然也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
因此,高盛欺诈门最可能的结果是,经过漫长的诉讼,最终高盛欺诈罪名不成立,理由是高盛并没有做坏事情,而只是做了错事情,违反了道德准则却没有触犯法律。图尔作为罪魁祸首而伏法受罚,高盛向美国政府缴纳罚款,但不会对投资者作出赔偿。
高盛欺诈门不会草草了事,但过程究竟有多漫长,金融监管改革立法的进展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SEC的指控主要针对图尔个人和Abacus 2007-AC1产品本身。但如果高盛做了错事情的前提成立,那么加强衍生品监管就成为必要,Abacus 2007-AC1交易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成为监管的方向和具体举措,这主要体现在集中清算、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会有所进展。然而,参议院听证会上,对高盛的指控不仅包括Abacus 2007-AC1交易,还包括高风险房贷证券化、放大风险、卖空房贷市场、利益冲突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根本性变革,通过全方位地强化监管,重塑金融体系的发展方向和模式。一方面,奥巴马政府意已决,借民意,逼华尔街就范;另一方面,华尔街不会束手就擒,借市场,逼政府放弃。在这场关乎未来世界金融发展方向的博弈中,还会有这样或那样想象不到的事情发生。
中国政府应该从高盛欺诈门中吸取教训。直接的教训是,2007-2009年中国暴露出很多企业因衍生品而发生巨额亏损的事件,几乎每个事件中都能窥见国外金融机构的身影,不排除其中存在欺诈行为。政府有责任去调查,以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间接的教训是,中国的金融要发展,但不能偏离了正确的发展方向。金融的发展始终要立足于实体经济,而不是夸大金融的地位和作用。此外,金融机构还要对存款人和投资者负责,金融监管要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要防止华尔街过去错误的理念和做法渗透到中国的金融发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