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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3月12日消息,针对媒体质疑华融证券独自担任杭氧股份上市保荐人一事,华融证券向新浪财经发来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有关事宜的澄清声明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有关媒体报导我司担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保荐事宜澄清如下:
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可以从事也仅能从事资产管理范围内(含政策性债转股企业)的保荐承销业务,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是2001年经国家批准的政策性债转股企业,中国华融持有的杭氧股份的股权系执行国家债转股相关政策形成。自2001年起至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成立前,由中国华融负责杭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期改制辅导相关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2007年9月华融证券成立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保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等相关业务一并转入华融证券,中国华融不再从事此项业务。由此,华融证券自然承接了杭氧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辅导工作。在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10月17日颁布)之前,华融证券已经完成了杭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工作,因此,华融证券担任杭氧股份的保荐机构是历史政策形成的,是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的。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