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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完善配套机制推动收入分配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 16:04  中证网

  中证网讯 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政策发布后,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此,权威专家认为应从系统上继续完善各项配套机制,以推动和规范国企负责人收入分配秩序改革;下一阶段,还应尽快出台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意见,从宏观层面调节国民收入。

  收入分配重要一环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克用指出,指导意见是我国现阶段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一系列政策中的一个重要举措。指导意见明确了调控央企经营者薪酬的政策导向。

  他指出,社会上一直存在对于国企经营者的薪酬要不要调控的争论。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央企经营者的薪酬要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市场调节所反映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者的薪酬作为管理这一特殊生产要素的报酬要由市场机制来决定,这是经营者薪酬决定机制的基础;但是,由于国企在经营范围、资源获取、领导人任命方式等方面的特殊原因,经营者的薪酬又不能仅仅依靠市场调节,政府必须监管,并且,这种监管的力度要大于对非国企经营者薪酬的监管力度。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则表示,这一指导意见在央字号的国有企业推行,将会影响其它国有企业,甚至可能间接影响其它类型企业的薪酬制度,按其重要程度而言,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体制、机制中意义重大的一项举措。

  完善配套

  对于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能否真正落实的问题,杨河清强调,应坚持系统化,完善各项配套机制。

  他指出,在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的变革过程中,涉及层面较多,这就需要在出台指导意见之后,不断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例如,在激励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同时,也需要激励央企的其他员工,特别是其他的重点或者骨干员工,也就需要出台相应的文件或者政策或者法规;再如,指导意见对央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与评估涉及较少,从而使得央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的规定缺乏相应的指导意见,为此还需要建立健全与薪酬管理相配套的绩效管理机制,使得考核管理与薪酬管理有机结合,使得薪酬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等等。

  董克用也表示,由于央企涉及许多不同行业,因此指导意见中确定的政策还需要各行业和部门结合自己的情况予以落实,并且需要在落实中创造和探索具体的规则和方法。

  此外,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还指出,国企收入分配只是宏观分配各板块中的一个环节,目前问题最多的应该说是宏观上的分配。劳动收入差距再大,也属于工薪阶层。现阶段分配差距最大的是非劳收入,也就是资本性收入。“而发改委正牵头组织制定国民的正是解决宏观层面上的分配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才是当前最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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