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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定价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

  ——新股发行四大改革措施两月实践回眸

  ⊙周明浩

  新股恢复发行已经两个多月了。新股发行改革的成效如何,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照6月推出的四大措施,笔者试作一简略分析。

  在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方面,人们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普遍提高,由以前的不到30倍上升到35倍左右,有的甚至高达50多倍。但显然市场化的价格形成不能等同于高价发行,而是在买卖双方在相对平衡的约束下形成价格博弈,最后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由于此次新股恢复发行时,正值股指迅猛上涨之际,新股发行基本上还是卖方市场,对发行人、承销商和保荐人来说还毫无约束可言。在实际的询价和申购过程中,往往是保荐人拿出询价参考范围,各机构按照上限报价,惟恐认购不到。在这种氛围下形成的高发行价,二级市场不仅照单全收,而且上市首日涨幅还不小。对于这些现象,我们不能想当然就下定论说这一措施完全失败。市场会给予最合理的答复。这不,上证指数从高点调整了20%多,光大证券就已向发行价靠拢了。以笔者之见,在下行市道中,新股不败的神话就有可能被打破,一级市场上买卖双方的力量会趋于平衡,价格博弈的局面会最终形成。因此,在目前阶段,只要管理层不人为暂停新股发行,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就一定能够出现,那些只会照上限价申购的机构也会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效果最为明显的,当属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的措施。不但网上中签率提高了,而且在中国建筑和光大证券发行时,网上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比例,需要网上向网下回拨,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也可以说是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但遗憾的是,在回拨过程中,新股发行方未能突破老框框,仍然偏向网下机构投资者,保证网下配售比例高于网上中签率。这在以前还说得通,现在网上有了申购上限,网下再以三个月禁售期为由来要求保证配售比例就显得没有道理了。笔者以为,按照改革网上中小投资者倾斜的精神,在设计回拨条款时,应该实行对等原则。

  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不超过1%。的上限,体现了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改革原则,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信托公司滥开账户。幸亏管理层这次果断出手,否则这一措施将流于形式。笔者认为,对于信托公司,不管其目前或将来有多少个账户,只能让它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在网上申购新股,这样就能有效减少信托公司滥开账户的冲动。另外,由于只有不超过上限而无下限,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决定申购上限时自由裁量权太大,有时会变得比较随意,少有合理可言。比如,目前大部分发行使用去尾法,将申购上限精确到万股。在某些极小盘股发行时,将申购上限随意定为5000股。为规范发行程序,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利益,笔者建议,有必要硬性规定只准1%。上限并精确到千股。

  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在“新股不败”的神话尚未打破的市场中,要投资者接受认购新股有风险的事实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阶段,抑制新股上市首日暴炒应该说是一个较好的举措,但在具体方法上应力求全面、完整、客观,按规则办事,否则只能事倍功半。万马电缆就是很好的例子。应该说,万马电缆是这两个月上市的新股中表现比较成功的,但交易所在提示风险中却只讲桂林三金家润多等股票如何使首日买入的投资者亏损,却回避了万马电缆,这样做,恐怕只能使投资者产生逆反心理。其实,抑制新股上市首日暴炒,沪深两个交易所都有一套完整的规则,在实践中也确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按规则办事完全可以起到应有的作用。风险是股市中客观存在的,通过市场的熏陶,投资者会感受到其中的酸甜苦辣,而通过人为制造风险来让投资者感悟,投资者永远不会成熟起来。

  此次新股发行改革取得了一些预想的成果,有的方面也正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对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尽快拿出对策去解决、去完善。(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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