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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方案出炉普惠全民成最大亮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7日 02:18  金融投资报

  近期目标: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长远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本报讯 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在2009-2011年要着力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

  《意见》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国家还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

  从今年开始,国家“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意见》指出,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意见》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意见》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对于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问题,《意见》提出,要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另外,要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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