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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新增大小非退出渠道 缓解融资压力(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8日 02:37  证券日报

  从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到现在,股改给市场带来的积极影响也有目共睹。

  首先,股改改变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割裂与分置”的状态,使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从原来的“同床异梦”变成了“同舟共济”。

  股改前,大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大股东首先关心股价,其次关心上市公司业绩好坏,而且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比较多,主要原因就是大小股东利益不一致。股改后,大股东的行为模式发生较大的改变,从不太关心上市公司的价值、上市公司的运作,变成比较关心上市公司运作的情况,而且从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变为注入资产。

  数据显示,从2007年开始到今年上半年,中国铝业中国船舶等一共有327家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了集团整体上市或者行业的整合,一共注入了优质资产2520亿元,每股收益率平均提高了65%。这说明只有大小股东都来关心上市公司的发展,上市公司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这才是对投资者最大的好处和最大的保护。上市公司这种行动说明上市公司大股东做优做强上市公司的动力比以前有所增加。

  如果我们不坚持全流通,再回去搞股权分置,这些基本面还会回到以前的状态。

  其次,全流通之后由于具有共同的价格和利益基础,市场创新的空间也进一步的拓展,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本市场的创新比较活跃,比如全流通情况下推出询价的制度、可分离的交易可转债、非公开发行制度和发行体制改革等。而且,全流通之下会越来越市场化。例如,AH股同发,在股权分置情况下,这很难大面积推开,现在股权分置改革后,这种发行方式也成为普遍。正是这些基于市场基础运行机制的改变,使上市公司从增量和存量两方面得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上市公司的结构得到改善,质量也有所提高。这也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给市场带来的变化,没有这样一个改革,这么多的优质资产进入资本市场,这么多优质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是不可能的。

  第三,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配套措施,还使得市场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据不完全统计,在股改过程中共有97家上市公司得以剥离不良资产,剥离资产面值是235亿元;59家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结合承接债务的方式进行股改,共承债93亿元;134家公司结合股改平稳解决了社会法人股等遗留问题,涉及127亿股股份;270家上市公司借股改彻底清理了股东登记名实不符等问题,涉及100多万公众股东的利益;138家上市公司通过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红利抵债等各种方式,解决了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涉及金额合计259亿元。

  从股改的历史来看,在市场发展的方向上,中国不能回到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老路上去,不能回到由于股权分置带来的弊端重生的状态里,股权分置改革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加以珍惜。

  既然我们不能走回头路,不能重新制造股权分置,那么,面对全流通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就必须通过进一步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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