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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不会限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流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3日 06:5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谢闻麒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俗称“大小非”)“没有丝毫意思不让其卖”。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减持是在股改顺利完成以后遇到的新问题,其本质是在全流通环境下的大宗股份转让。不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出售或给其加大出售成本,“这是倒退回去的思路”。

  该负责人指出,大宗股份的转让在任何市场都会对股价有冲击,这是每个全流通市场都会遇到的问题。为减少减持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同时也加快大宗股份的流动性,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引入券商中介和二次发售的具体措施,以完善大宗交易机制。

  引入券商中介可以避免关联交易,防止大宗股份持有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私下卖给关联方。引入二次发售则可以通过询价承销等方式把大宗股份打散,使得大宗股份分散到不同持有人手中,这些持有人可能坚持持有,也可能售出,其售出的时间也将不一致,这样会最终达到减少大宗股份对市场的冲击的目的。

  大宗股份的二次发售将设计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大体上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为基准形成价格基础,可能高一点,也可能低一点。“定价是个市场概念,我们只是提供一个定价机制。”该负责人表示,二次发售的具体方案将会很快形成。

  该负责人还透露,在《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指导意见》发布以后,迄今为止只有5单超比例减持的案例,这5单在时间上还集中在指导意见刚刚出台的一个月内,说明上市公司股东大多能遵守以前的要求按规定减持。目前,证监会已对上述5单分别采取了超额减持获利上交公司资本公积金、超额减持股东回购股份等措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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