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股市逐步回暖,一些自称能够发出买入、卖出信号的炒股软件,也就是通常所说“荐股软件”广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上,2007年股市行情火热,各种炒股软件更在市场上走红,而有关炒股软件的骗局也频频发生。
去年7月份我台《中国法治报道》栏目报道了上海第一例专家荐股诈骗案,原告吴女士,听信了股来鑫公司工作人员的说辞,花5万元成为了该公司的会员,购买了该公司的炒股软件,在使用一个月之后,吴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软件也只不过是普通的行情软件,当她找上门时,股来鑫公司却已经人去楼空。
我台《经济信息联播》栏目曾报道过:大连一位梁先生在收看电视广告后,花3380元购买了一套“操盘手炒股软件”,10天之后,梁先生发现这个软件并不像宣传的那样神奇,要求退款,可是商家却不答应,无奈之下,梁先生只好将去当地消协投诉,消协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也只能是和经营者进行协商。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他承诺的话,只能按他承诺的走,该退的退,不按承诺的走,或者他不承认,说这个可以退的话,只能走别的途径,比如说仲裁委员会,或者向法院起诉。”
记者在网上键入“炒股软件”进行搜索,发现全国各地像这样卖炒股软件的公司有成千上百家,这些公司要么以科技公司注册,要么以网络公司注册,那么,该如何根治一些炒股软件欺骗投资者的事情发生呢?
林义相:“我想这个问题一方面是证券监管部门的事情,但只有证券监管部门是做不到的,因为这里涉及到我们整个的一个商业的环节和商业的法律法规,对于有一些没有价值的东西,他卖给了消费者,他做一些虚假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他们是有责任的,也许这里更多的应当是工商、公安,我觉得整个社会,同时特别重要的是消费者和购买者,他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做股票的话,不要想着很简单的,轻易的暴力的方式,不要听人家一句话,不要看人家给出一个结果,不要想这些,这样的话,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只有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时,权益才受保护,而炒股软件,并不属于消费类商品,是股民以盈利为目的购买的,因此在上当受骗后,购买者的权益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针对这种现状,林义相也呼吁股民对炒股软件应有一个清醒地认识,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获取信息、进行操作。
林义相:“我想,投资应当有清新的一个认识,如果这些软件,真的能够给你提供黑马的话,那么他自己就去买这些黑马了,他何必这么辛苦的来编软件卖给你软件呢?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买的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抱着去很容易买到一个软件,就能帮他炒股发财的这种想法。”
半小时观察:股市有风险 骗局更要防
中国已经进入理财时代,随着股市的风起云涌,1亿3千万股民的心情也跌宕起伏。一些不成熟的股民把股市当成了一夜暴富的梦想天堂,众多信息服务公司则把这些不成熟股民当成了肥肉,虎视眈眈。宣称能够及时准确监测到主力资金流向的所谓炒股软件的出现,迎合的正是股民自身的不成熟心理。
股市中有句谚语:谁能预知未来三天行情者,必将富可敌国。然而中国股市“大仙”之多,难以胜数,有宣称能向客户提供黑马者,有宣称能够通过所谓的炒股软件向股民提供机密信息者。被忽悠的股民,除了血本无归之外,更有价值的收获应该是去重温一下这句股市真言。
然而,单纯责怪受骗上当的股民心理不成熟,似乎也不公平。所谓能够及时准确监测主力资金流向的炒股软件等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骗局,但为什么这些并不高明的骗局能够堂而皇之地躲过监管部门和一些媒体的眼睛,并且通过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大众“广而告之”?
主编:张凯华
编导:刘莹
摄像: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