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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监管分类进行对号入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9:01 中国证券网
记者昨天从券商处获悉,自9月开始,管理层将针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并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对券商进行分类监管,这种对证券公司对号入座的监管方式在我国尚属首次。 据介绍,在此之前,管理层把证券公司进行了规范类、创新类证券公司评审试点,对所有公司实施综合治理。而自9月开始实施分类监管后,将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 、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此外,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也是进行分类监管后的重要目标,即将按照风险管理能力对券商进行分门别类。要求证券公司不仅要有承担和分散现实风险的能力,而且要有承担和控制潜在风险的能力,建立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实施分类管理的大致内容包括,各证券公司首先通过自评的方式全面梳理各项业务,彻底清查各项业务的风险,然后进行相关的清理工作。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则是通过核查的方式,全面认清证券行业风险业务,建立健全分散、转移和防范行业风险的制度机制,逐步将各证券公司历史形成的问题彻底解决。 市场分析认为,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对号入座的差异化监管方式无疑将引导证券公司找到各自的发展方向。整个证券行业的增资扩股、借壳上市等步伐在近期也呈加快之势。国信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等公司的增资扩股均进入收尾或完成阶段。借壳上市方面,海通证券、东北证券也已经成功破冰,招商证券的上市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至此,多数市场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将迎来市场化重组新时代。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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