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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 04: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有关资料 基金名称: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金利趋势基金 基金代码:519995(前端收费)、519994(后端收费)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04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64,411,219.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受益于城市化、工业化和老龄化各个中国趋势点的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主动投资,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选择投资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价值股和成长股,股票选择是基于中国趋势点分析、品质分析和持续增长分析等方面的深入分析论证。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在充分研判中国经济增长趋势、中国趋势点和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受益于中国趋势点的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证券,以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投资组合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A股指数×70%+中信国债指数×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二)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情况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周永刚 联系电话:021-63212222 传真:021-63217686 电子邮箱:zhouyg@cxfund.com.cn (三)基金托管人的有关情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周倩芝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540 电子邮箱:zhouqz@spdb.com.cn (四)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x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上海市汉口路130号4楼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注: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股票类资产占资金资产总净值比例为60-95%,债券类资产占资金资产总净值比例为0-35%,货币市场工具占资金资产总净值比例为5-15%。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67%。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和长信增利动态策略基金。 (二)基金经理情况 陆文俊先生,学士,证券从业经历9年。曾任深圳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主管及营业部客户经理、上海华创创投管理事务所合伙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及资产管理部副经理。2005年11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任研究员一职。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上半年市场依然处于牛市进程当中,虽然期间历经2.27,5.30等阶段性调整,但是市场依然处于超级强势市场阶段,中间的调整过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大部分行业都表现良好。本基金的操作策略历经行业相对集中到行业均衡配置的过程,个股集中程度适度降低,从而有效的把握了这次机会,优于业绩比较基准。 (五)中期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总体上为谨慎乐观。经济增长,消费加速,股改后股东利益一致促进企业业绩释放,本币长期升值等促进A股市场长期走好的根本性因素没有发生改变。但是通胀,局部行业过热和部分公司的估值高企将导致市场加大振荡力度。对于价值投资者而言,这些振荡是市场的礼物,我们将有更好的价格来购买那些优质成长股。 下半年本基金将采取行业相对均衡配置,个股适度分散的操作策略。我们依然长期看好金融、消费、装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资源行业。 四、托管人报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上半年,在对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我行遵循笃守诚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追求卓越的工作精神,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7年上半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复核,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长信金利趋势基金 资 产 负 债 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金利趋势基金 经营业绩表 2007年1月1日 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金利趋势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1月1日 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金利趋势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7年1月1日 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的基本情况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30日。首次设立募集期间2006年3月27日———2006年4月25日,募集资金总额613,080,074.84元、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174,441.4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613,254,516.24份基金单位,有效户数为6,606户,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B(2006)CR NO.0013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募集期间相关费用均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3、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4、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有关《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的文、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票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3)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基金买卖股票2007年5月30日之前按照0.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之后(含2007年5月30日)按照0.3%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没有权证及债券的交易 交易支付佣金的计算方式为: 支付佣金=股票成交金额X佣金比率-证管费-经手费-结算风险基金(含债券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佣金比率是公允的。 管理人从关联方获得研究报告、调研支持等服务。 (3)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人报酬是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计提基金管理费人民币1,798,416.37元。 (4)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计提基金托管费人民币299,736.10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2007年6月30日)为27,004,559.28元及本报告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53,784.37元。 (6)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关联方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无 7、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不再执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现行会计准则”)。本基金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会对按现行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并因此可能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www.cx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至少前20名)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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