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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少的权益变动报告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 05: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川圣达 股票代码:000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李道平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工业园内 通讯地址:成都市桐梓林北路2号凯莱帝景B座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圣达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四川圣达拥有权益。 4、本次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将其持有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8,100,00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一、圣达集团 1、名称: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李道平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陈永洪占45%;陈国占20%;陈学容占20%;赵淑群占10%;王光友占5%。 5、注册号码:510000000006962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批发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8、经营期限:2003年7月9日至 9、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圣达集团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成都市 股票简称 四川圣达 股票代码 000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工业园内 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1,917,500持股比例: 25.8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8,100,000变动比例: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未有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三、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圣达集团目前没有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 个月内是否增持四川圣达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股改承诺并经核准减持。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圣达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李道平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四川圣达法定工作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六、四川圣达表示:公司将积极积极关注公司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道平 日期:2007 年 8 月2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圣达集团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41,917,500 25.88 33,817,500 20.88%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道平 日期: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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