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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现金红利7.8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 08:5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2年10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代码:050001(前收费),051001(后收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自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七次分红。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现金红利7.82元。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于2007年8月21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7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预告》。

  2、从2007年8月21日起,根据《博时价值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价值增长线水平将根据分红额度比例向下调整。

  3、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或010-65171155,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金通、湘财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东吴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光大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世纪证券、江南证券、华林证券、信泰证券、

长城证券、
东莞
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查询。投资者可到以上销售机构咨询本次分红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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