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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梅花伞业首发和深高速可分离债申请获证监会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17:35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8月21日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梅花伞业首发和深高速发行可分离债申请。其中,梅花伞业拟发行2,100万股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深高速可分离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

  中国证监会8月21日消息,发审委2007年第103次会议于07年8月21日召开,审核通过了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和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548)发行可分离债的申请。

  深高速可分离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即不超过1,500万张债券,债 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期限为6年,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公司派发的不超过22份的认股权证,即权证总量不超过3.3亿份,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行权期为存续期最后10个交易日,行权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的110%、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的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H股均价的110%、前1个交易日公司H股的均价。

  梅花伞业拟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82,939,921股。公司专业从事晴雨伞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以出口为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梅花晴雨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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