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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8日 04: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 8 月 6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7 年8 月17 日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因公缺席,委托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代为投票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保荐人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7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8月18日刊登的《新海股份:2007年半年度报告》。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2007 年8月18日刊登的《新海股份: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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