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8日 04: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8月14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南、经开十五大街东的宗地,宗地编号为郑政出[2007]5号,宗地使用权面积890,76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34,206万元。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17日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