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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修正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2007年8月16日披露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债券情况”中内容有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未包含本次发行向原“武汉柜台”交易的个人股股东定向配售后获配股票,现予以修正。 本次发行结束后,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数应包含原有股份数和本次发行向原“武汉柜台”交易的个人股股东定向配售后获配股份数,修正后“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以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份将遵循“本次发行前公司个人股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的承诺;除上述承诺外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由于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7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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