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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人眼中的QDII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01:43 《国际融资》

  ● 评述GDII

  近来,监管部门关于QDII的种种举措的直接原因是,缓解因贸易顺差持续扩大和外汇储备快速积累造成的人民币升值压力,但是机构投资人究竟怎样看待QDII的全面开展呢?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证券机构的分析师

  -《国际融资》记者 天勤

  近来,银监会放宽了商业银行可发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资于境外股票,规定单一客户起点销售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0%。该政策的出台将提高QDII 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有利于推进境内资金向海外市场转移。由于人民币升值加快抵消了境内外利差收益,使得前期推出只能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商业银行QDII业务试点不理想,这是此次放开商业银行QDII 产品投资境外股票的直接原因,通过此举缓解因贸易顺差持续扩大和外汇储备快速积累造成的人民币升值压力。

  尽管规定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可投资境外所有符合规定地区的股票,并主要采取购买境外基金的方式开展股票投资业务,但一般认为投资香港市场的H股和红筹股可能是境内资金比较偏好的品种,那些A/H股溢价率较高的H股股票可能更受到境内资金的关注,两地投资者结构的趋同取决于两地市场互相开放的进度。境内资金进入海外市场首选香港,这将对在香港市场运营的证券公司和交易所带来直接的经营效益。

  但是机构投资人究竟怎样看待QDII的全面开展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证券机构的分析师。

  QDII引发市场波动

  长城证券研究所策略分析师杜长江认为,QDII制度加快实施,是6月20日股市尾市大跌的原因之一。当大盘再次上冲4300点时,推出QDII制度,这种政策信号,让4300点有政策顶的暗示,短期可能震荡整理。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在短期内不会对资金面形成过大影响,但QDII范围的扩大,不仅再度传递了管理层为股市降温的明确信号,还将在市场心理层面上对正在敏感关口徘徊的内地股市形成较大冲击。

  其实,管理层降温股市的意图相当明显,征求意见还没有多少时间,证监会就正式颁布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放行基金公司、券商QDII业务。分析人士指出,在股市再次走高的情况下,券商基金QDII闪电推出,也是一种变相调控手段。上证综合指数4300点到底是不是管理层的“政策顶线”,多方主力似乎想通过这种碎步小阳来进行验证。但是,3天上攻换来的却是3天晚间的利空消息,由此可见,上证综合指数在4300点一线是短期“政策顶”的可能性极大。

  针对券商和基金获准7月5日起可推出QDII产品,记者电话连线多位专家,专家们认为,该政策短期对深沪股市影响应不大,但从长期来看,则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进行全球资产配置,进而导致深沪股市的估值水平与全球股市逐渐接轨。6月28日,沪综指尾市突然跳水,以3914.32点报收,大跌4.03%。长城证券研究所策略分析师杜长江认为,QDII制度加快实施,是头日股市尾市大跌的原因之一。

  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张志民认为,“沪综指未来内仍有创新高的可能”,由于市场头天的传闻更多的是可能加息和取消利息税。《办法》的实施,短期内利空因素没有货币政策调控强,对深沪股市影响不大。放宽券商基金去海外投资,对欲投资QDII产品的普通市民来说,是陷阱还是馅饼?杜长江认为,机构可在美国配置科技股,在俄罗斯买进资源股,在越南投资加工概念股。从长期来看,无疑可以获得不错的收益。不过,短期来看,深沪股市由于有人民币升值的题材,可能更有诱惑力。

  张志民则认为,内地券商和基金在深沪股市投资,可能有信息和资金的优势。可是,一旦进入海外市场,则很容易处于弱势地位,甚至出现亏损。瑞士信贷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陶冬认为,A股与H股市场的资金来源不同,体制不同,估值标杆不同。杜长江认为,深沪A股估值高于H股,更多的是因为人民币升值因素。两市差价短期内不可能填平。

  明确信号

  《办法》及相关《通知》,是继推出银行QDII之后,我国引导资金走向海外、化解流动性过剩的又一重大举措。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在短期内不会对资金面形成过大影响,但QDII范围的扩大,不仅再度传递了管理层为股市降温的明确信号,还将在市场心理层面上对正在敏感关口徘徊的内地股市形成较大冲击。

  和银行系QDII相比,证监会给予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QDII的投资范围选择空间显然要大得多。《通知》规定,基金、集合计划可投资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等,以及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此外,基金、集合计划还可以利用融资投资金融衍生品,但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按照证监会披露的信息,目前与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为33个,涵盖了全球五大洲,其中既包括中国香港、越南、新加坡、印度等亚洲新兴市场,也包括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在投资比例方面,《通知》规定,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同一机构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集合计划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兴业证券分析师洪流对记者表示,虽然《办法》于7月5日开始实施,但相关机构开展此业务还需相应的申请流程,并且短期内给予的QDII额度也不会太大,“进展速度究竟如何,还要看管理层落实此举的力度有多大”。按照《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要取得QDII资格并实现在境外投资,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向证监会申请,证监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随后,取得资格的申请人需向证监会报送相关产品的募集申请文件,在申请文件获得批准后,还必须向国家外汇局申请经营外汇业务资格。从目前银行业开展QDII业务的情况来看,截至今年4月底,有关部门已经批准的QDII额度为145亿美元,并且市场此前对相关产品的认购热情并不高。尽管目前银监会已经放宽了银行投资境外证券的范围,但在分析人士看来,相关额度在短期内仍是“绰绰有余”。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预计,未来12个月内通过银行产品从内地流入香港市场的资金大约在100亿美元左右。

  显然,对于刚刚开闸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境外证券投资而言,相关业务的推出以及投资额度的下放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已明确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不过到2006年年底,银行业的境外投资范围始终被严格限定,包括申银万国等证券公司虽然提出了QDII资格的申请,但迟迟没有得到批准;基金公司中只有华安基金一家在去年8月获批成为QDII试点,获得的额度也仅有5亿美元。然而,这一情况却在近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短短一个月内,证监会和银监会纷纷放开了其所辖机构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限制,相关银行推出QDII产品的速度也是相当之快。德邦证券分析师周亮对记者表示,管理层在内地股市处在高位推出这样政策,其为股指降温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在分析人士看来,此轮股指的单边上涨行情得以维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地资金流动性的泛滥,而QDII资格的放开,则会将A股市场此前源源流入的增量资金中的相当部分引入价格和估值更具吸引力的香港股市。对目前静态估值水平较高的内地股市而言,其影响无疑是釜底抽薪。兴业证券分析师洪流甚至认为,QDII政策的长期实施,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完善,将使A股市场目前的上升格局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抬头”。

  A股基础坚实

  尽管分析人士对QDII政策流露出了相当的忧虑,但业界广泛认可的是,内地市场此轮牛市的基础是中国经济的长期强劲上扬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有市场人士指出,只要这两个因素不出现拐点,A股市场的上升趋势不会轻易扭转。德邦证券分析师古敬东指出,目前还找不到一个可以很好替代中国股市的市场。有计划地逐步试点QDII是管理层再三思考后的结果,事实上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放开QDII的消息早在去年已经明确,当时业界普遍认为A股不会受到太大影响,目前市场状况除了估值水平提高了,几乎没有任何改变。“熊市的趋势不会很容易被改变,牛市也是一样”。

  根据光大证券测算,如果QDII的规模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其作用相当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3%。今年5月,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共识,中国将把QFII的额度从100亿美元提高到300亿美元。同月,中国银监会修订《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资境外股票市场。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说:“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国内,允许境内机构投资海外,都是中国股市日趋开放和国际化的体现。”中欧基金董事长常喆表示,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不仅能募集资金,更能尽早尽快地熟知国际市场规则,培养国际视野,与国际市场快速对接。中欧基金在发展战略中也考虑到这个业务,需要分阶段推进。作为合资公司,中欧基金发展境外证券业务有一定的优势。华安基金管理公司苏圻涵说,相对于银行QDII办法来讲,这一针对基金管理公司、券商的试行办法没有股票投资份额的限制,并且投资范围更广泛、品种更多,引入了金融衍生产品,更具灵活性和多样性,能够真正起到培养国内机构国际化管理能力的作用。

  试行《办法》对基金管理公司提出了新的入门条件,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李正强说:“这些准入条件相对较高,主要是为了在起步阶段能够‘做好’而不是‘做快’。”短期看,大约分别有10到2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符合准入条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程伟庆认为,虽然试行办法对资质的要求比较高,但这有助于延长机构投资者的产品线。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也是化解当前流动性过剩的举措,对人民币升值压力也能起到缓和作用。他预计,此举会从一定程度上缩小A股和H股的差价,对H股会起到拉升作用,但对A股的影响不好判断。

  自去年以来,中国A股市场指数不断攀升,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的差别。贺强认为,《办法》的出台短期对国内A股市场将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而且影响主要体现在心理上,实质影响很小。目前国内的券商和基金公司在海外还没有分支机构,要投资还需要委托境外机构,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海外投资成本,再加上人民币升值预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出现资金大规模流出现象。

  基金QDII闪电推出

  《办法》规定,基金公司要求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经营基金管理业务达2年以上,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证券公司净资本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QDII产品募集资金币种可以是人民币、美元及其他主要外汇货币,必须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投资产品包括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品等。

  有关人士透露,单个产品额度只设下限不设上限,由公司根据产品特性自行设定,在个人购买额度上亦没有限制。分析人士指出,在股市再次走高的情况下,券商基金QDII闪电推出,也是一种变相调控手段。

  QDII业务推进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将境内的充裕资本向海外疏散,以缓解国内股票、房地产等资产价格上涨的压力。本次证券基金系QDII产品的放行,意味着将会有大量的境内资金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投资香港股票,对香港证券市场将是一个利好。相比5月11日中国银监会调高商业银行的QDII产品对于股票的投资比例,券商基金系QDII政策的推出是中国投资海外证券市场政策的进一步推进。目前关于证券基金系QDII产品能获得多少额度是对香港证券市场有多大影响的关键问题。据了解,真正证券基金系QDII产品推出可能还要等上两三个月的时间,也就是大概在今年的九、十月。一家大型券商QDII业务负责人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几乎没有推出QDII产品的经验,熟悉和全面掌握QDII业务,向证监会申请相关QDII业务资格都需要花上至少一两个月的时间。正是因为此,中国证监会也会寻找有相关经验的证券基金公司试点推出QDII业务,入围QDII业务的金融机构池,可能至少会是有人民币集合理财业务运营经验的大型机构。据业内人士分析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有望成为首批获准推出QDII产品的试点机构。

  股票配置限额差异大

  目前,对银行系QDII产品股票资产的配置限额为50%,远低于证券基金系QDII(100%)。但中国的商业银行对银行系QDII产品风险有较高的认识,在推出QDII业务初期,配置股票资产的额度往往较为谨慎。即使中国工商银行较为大胆,其推出的首只QDII产品——“东方之珠”中,投资海外的股票资产配置也才只有20%。未来,券商银行系的产品将满足投资者对于海外股市高收益的追求目标。上述大型券商QDII业务负责人称,从目前看来,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基金系QDII业务也是极为谨慎的,实行券商基金公司QDII业务资格的审批制度,采取稳步推进QDII业务发展的策略。据了解,证券基金系QDII业务的投资地域和投资范围比银行系QDII业务也更为广泛,但证券基金系QDII产品海外的首选会是香港,而投资品种将更多是H股和红筹股,股票配置方面也会较为谨慎,在风险和投资收益方面寻找一个平衡。因为,QDII业务不仅面临海外投资的风险问题,也会面临人民币相对其他货币升值的风险问题。从中国首家试点QDII业务的华安基金公司来看,其投资风险的控制也是极其谨慎的,该公司2006年11月推出QDII产品的股票配置也在50%左右,其股票配置上限和下限分别是60%和10%,具体目标为35%。

  运营机制尚在摸索中

  记者解到,证券基金系QDII业务的具体运作将会采取由证券基金公司设计QDII产品,由海外证券投资顾问帮助在海外投资运作的模式。据了解,目前QDII业务托管还存在一些困难,因为目前国内大多数银行都没有托管QDII产品的经验。而QDII产品涉及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的运作,其托管也就需要国内托管行和国际托管行。一般而言,国内托管行不仅需要负责QDII产品所募集资金的托管,还会涉及QDII产品的销售,因此对于推出QDII业务的证券基金公司而言,选择较好的托管行极为重要。业内人士分析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可能会成为证券基金系QDII产品国内托管行。其中,工商银行的托管实力最强,可能会最受托管证券基金系QDII产品的青睐。QDII业务的国际托管行也极其重要,因为这涉及QDII产品在全球的交易清算,因为不同市场的交易和清算制度往往有着较大差别,因此,QDII产品国际托管行往往需要国际大行来承担。但一家大型券商QDII业务负责人表示,QDII产品国际托管行主要还是受国内托管行的限制。“如果你选定的国际托管行和国内托管行之间没有相互托管的协议安排,这样QDII产品托管问题就会涉及双方,监管当局、外汇管理部门的大量商谈,会耗费大量时间”。中国内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非常缺乏在海外投资的经验,因此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推出QDII产品进行境外投资,也需要选择海外证券投资顾问给予帮助。据了解,中国QDII产品的海外证券投资顾问往往由国际大型投资银行来担任,比如,美林公司、高盛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等。这与哈佛基金、耶鲁基金进行全球投资时所选择的投资顾问不同,这些顾问不是国际大型投资银行,他们往往会有一定的利益冲突,而会选择“守门人”之称的中立第三方。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对QDII准入条件、产品设计、资金募集、境外投资顾问、资产托管、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相关通知则对《办法》有关内容及其实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根据《办法》,申请此项业务的基金公司要求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经营基金管理业务达2年以上,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证券公司净资本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办法》规定,产品设计须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境外投资可以人民币形式募集资金;QDII可以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资产托管业务必须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境内银行负责,切实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在投资运作方面,相关《通知》要求QDII必须主要投资于已与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投资产品包括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存托凭证、 房地产信托凭证、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品等。《通知》规定,基金应当按照全球投资表现标准计算和表述投资业绩。

  安永举办安永企业家奖中国2007

  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前不久宣布,正式举办安永企业家奖中国2007,这是安永在中国第二次举办这个最具影响力的商业评选活动。为此次评选,安永中国已成立了资深的评审团,评审团由以往的获奖者、商界的领袖和学者所组成,他们将选出2007年度各奖项的归属。担任独立评审团主席的是东亚银行的行政总裁兼主席李国宝博士。

  安永中国主席兼首席管理合伙人孙德基先生说,“安永企业家奖中国2007旨在表彰中国企业家的成就, 因为他们在推动经济改革, 社会改革及改善社会上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们希望企业家精神会把中国的传奇的经济改革推向另一高峰”。

  安永企业家奖中国2007新增设了一项奖项,以表彰中国新兴企业家,及表扬充满魄力和具前途的商界创业者的成就。除这一新创立的奖项外,安永企业家奖中国2007将遵照去年的模式,由评审团选出8到12位杰出的得奖者,再从中选出两个分别代表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地区的大奖得主。

  安永发布:所有安永企业家奖中国2007得主将成为安永企业家协会的会员,大奖得主将代表中国参加2008年中在

蒙特卡洛举行的全球企业家颁奖典礼,角逐安永全球企业家奖桂冠。2007年安永企业家奖从现在起至8月接受提名。被提名的候选人必须为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企业近期业绩负主要责任,并且必须在企业的最高管理层中发挥重要作用,候选人所在的企业必须具备两年或以上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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