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方案提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10:06 中国证券网

  在资产管理公司(AMC)转型问题日渐紧迫之时,清华大学的一份报告提交到了有关部门的案上。

  这份题为《中国经验:AMC制度八年实践回顾与转型方案设计》(下称《报告》)的研究报告由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公有资产研究中心吴栋教授主持。

  《报告》系统地总结了近来对AMC退出和转型问题的研究,将其总结为七个转型方向,并提出了“1+3”的转型方案,即保留一家AMC机构后续专门处置不良资产并将其改革为以盈 利为目标的商业性的市场主体,其他三家转型为以银行业务为核心、实施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

  退出方案不可取

  关闭性退出是美国RTC退出时采取的模式,并且也符合当初设立AMC机构时有关高层领导曾经提出的“谁家的孩子谁家抱”思想。

  但《报告》指出这一方案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三方面的问题。首先是AMC机构人员安排问题。由于现在母体银行中工行、中行和建行已经改制上市、农行正在进行股改,已存在人员分流的巨大压力,AMC公司人员并回去之后如何安排,特别是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就更加困难。二是原来不是从银行来的那部分员工如何处置,也需要一定的安置费用。三是关闭清算方案对国家来说可能意味着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4家AMC在全国省会城市设立办事处,具有相对完善的机构网络体系,在长达8年的不良资产处理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金融业务骨干,如果AMC关闭清算,这些资产、人才和资源等将会形成闲置和浪费。

  而对于AMC转型为商业银行,因为4家AMC的绝大多数人员原来来自于4家商业银行,人员都具有很强的从事银行业的背景和业务素质,所以《报告》指出这一方案可操作性较大。

  但《报告》指出4家AMC转变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存在疑虑,仅靠四家AMC现有的100亿资本金能办不成多大规模的银行,因此面临着国家增加注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的问题。

  转型为证券投行机构这一转型方案最早由AMC自身提出。AMC认为8年来,它们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进行了各种创新探索,在资本市场也有一些很好的案例,因而把转型方案设定为证券投行机构。

  《报告》指出这一转型方案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转型为证券投行机构不能完全解决AMC现有30个省级办事处的人员安排问题,因为证券公司对机构和人员的承载量非常有限。第二是许多人看到要把AMC公司打造成为中国摩根与高盛等顶级投资银行机构也绝非易事,首先要解决的是人才机制问题。事实上,4家公司的投资银行部或者证券部一直没能解决的就是人才待遇和机制问题。而与综合性证券投行机构相比,资产管理公司几年来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机制都有很大差距。

  转型为商业性的AMC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断处置,可处置的资产越来越少,金融体系中没有充足数量的不良资产能够支撑和维持4家AMC的生存需要,没有必要同时保留4家AMC公司。二是4家AMC业务完全雷同,容易在有限的不良资产市场上产生过度竞争,影响不良资产处理市场的稳定性。三是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以商业化的方式剥离,政策性的损失仍然需要政府买单,政府对商业性的AMC约束力削弱,很难再实现其政策性目的。

  金融牌照:十多项业务待批

  转型为金融服务企业实际上正是目前主管部门财政部提出的转型方案。

  将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为“业务特色突出、运作规范的金融服务企业”,即国家给予AMC机构开放如信用评级、财务顾问、金融租赁、汽车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十多项金融服务业务,以此为业务平台,在厘清产权,引进战略投资者,规范管理的基础上,4家AMC转型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有业务特色、运作规范的金融服务企业”。

  但《报告》指出,这一转型方案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AMC转型后主营业务不是很清楚,业界普遍认为拟开放的十项业务属于比较边缘化的金融业务,很难有其中的一项或者两项业务作为主业能够支撑AMC机构现有全国性系统机构网络的转型生存和发展。二是由于上述金融服务性业务需要配套政策落实,包括市场准入和AMC资金来源,不解决这些问题就难以支撑这些业务的充分开展,真正的转型还存在很大困难。

  实际上,在财政部提出“金融服务企业”的说法后,AMC却有意无意将其理解为金融控股公司,并树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转型方向。目前四家公司都在不断努力搭建金融业务平台,形成金融控股公司,而华融更是在自身搭建金融平台的同时,亦有可能回归工行,在工行金融控股平台下担当证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平台。

  《报告》认为AMC本身具备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进行试点的有利条件:一是资产规模不大,隐含系统金融风险可控;二是证券等非银行类业务已经开始准备;三则原有人才又多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可以运作商业银行业务。

  但《报告》亦指出该方案仍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业务牌照问题,需要国家给予多种金融业务牌照。第二是注资问题,就目前4家AMC所具有的各种资源而言,仅靠AMC公司100亿资本金不具有单独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实力,在资金上需要国家的再投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充实资本实力。

  而在四家公司都在积极准备向金融控股转型之际,《报告》却认为有必要保留一家商业性AMC。

  《报告》认为我国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规模仍然庞大,需要专门的不良资产处理机构。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金融企业和工商企业都会有相当数量不良资产处理,商业银行系统不良贷款比例较高的情况将会在长期一段时期内存在,此外还有政策性银行、农信社等机构不良资产以及金融机构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资产。

  《报告》提出了“1+3”的转型方案。即保留一家AMC机构继续专门处置不良资产并将其改革成为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性市场主体;其他三家转型为以银行业务为核心、实施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即“改一转三”的方案。

  根据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八年来所形成的优势与特长及其各自母体商业银行的改革状况,《报告》建议保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为存续的商业性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并对其进行商业化和市场化改造,而信达、华融和东方等三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更名并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07电子产品竟争力分析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