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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司重组因国有股份转让新规夭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7: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施耐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昨天宣告控股式收购S宝光的失败,仅仅是《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实施以来的一个最新案例。此前,山东海化、开开实业、深中冠A等多家公司均因同样的原因而终止了原来已经签署的重组协议。

  施耐德收购S宝光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于2006年6月27日。随着《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国资委19号令在今年7月1日的实施,S宝光重组形势急转直下。对比S宝光前后的公告可以发现,在19号令颁布之初,施耐德还一度对收购成功抱有希望,但最终在昨天宣布彻底放弃。

  与S宝光的情形类似,凯雷投资集团意在通过和山东海化集团组建合资公司的办法染指山东海化,但双方签署的合资备忘录有效期是2007年6月6日至7月5日,而19号令正好在此间脱胎而出。于是,这个被市场人士看好的合资项目随即宣布失效。

  S宝光、山东海化没有明说重组夭折的原因,但在开开实业、深中冠A的公告里得到了充分的诠释。开开实业8月8日刊登公告称,公司大股东此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是以公司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参考依据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款。这种定价方法与19 号令二十四条“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的规定不符。但以开开实业的

股票市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基础,又难以推进重组。深中冠A7月26日的公告也说,公司第一、四大股东向深圳腾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权的价格偏低,因而决定终止转让。

  截至目前,以市价为基础成功重组的上市公司相当鲜见。有资可查的是同方股份今年2月6日以5.60元/股的价格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让所持诚志股份的16.62%股份。这个转让价格,取自诚志股份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但诚志股份昨天收盘报于16.82元/股,已经比5.60元/股转让价格高出了2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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