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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以及重新质押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15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通知,精功集团原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中山支行的本公司6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6%),已于2007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同日,精功集团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中山支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07年8月14日起至2010年8月13日止)。 精功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0,293,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6%;截止到目前, 精功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0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5%。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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