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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5:4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8月9日前以传真传送会议资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07年8月13日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有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4人,并于2007年8月14日前10:00收回有效表决票4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向公司提供4000万元一年期借款》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经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协商,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委托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向公司提供4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该借款利率按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期利率支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依《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的规定:经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选举产生的五名董事刘文章先生、杨授诚先生、白书云先生、束荣桂先生、陈大文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同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因该笔贷款发生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借贷总额已超过公司资产负债率的70%,根据该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该议案以4票同意,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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