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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5:4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8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8月14日采取“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王芳俊先生、刘向民先生和独立董事徐逸星女士因出差未参与表决外,公司其余6名董事通过传真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债券利率区间的议案。 于2007年4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当时议定的债券利率区间为4.10%—4.35%。由于2007年4月份以来市场利率变化较为剧烈,根据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调整债券利率区间为5.10%—5.60%。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中除债券利率外的其他债券发行条件不变。 二、关于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利率区间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造成本期债券合理的发行利率超出或低于上述利率区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行利率区间。 三、关于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行利率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利率区间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主管机关要求的利率基准(Shibor)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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