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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协议防范跨市场风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2:09 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一个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等五方的协作系列协议在上海签署。而随着协议的签订,也预示着股指期货筹备工作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据了解,五方签署的协议包括:《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备忘录》以及《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信息交换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反操纵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个具体操作规程。 对于协议的签署,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跨市场监管协作协议的签署,是股指期货筹备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此次联合监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体制的框架正式确立。 跨市场监管,在我国目前还是个崭新的课题。对此,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跨市场风险防范工作。经过努力,五方签署联合监管协议,对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跨市场风险,保证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在本次协议签署后,中国证监会将加强指导、协调,督促五方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积极进行监管协作,加强联系和沟通,提高监管效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有效的联合监管措施,防范并及时查处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股指期货交易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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