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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7年8月10日,《证券市场周刊》刊登了一篇《透过“艳丽”的数字 六问梅雁水电》的文章,就公司半年报提出六点疑问。

  二、澄清声明

  就上述文章所报道的内容,公司经核实,作出说明如下:

  (一)抵债资产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债务重组的方案的决议,2007年上半年,东方房地产公司将位于梅州市江南陶然居的第22栋----27栋、第29栋的底层店铺合计15932.84平方米,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平均每平方米4910元人民币,以总价为7823.24万元转让给公司用于抵偿债务。该项资产第22、23、27栋已经在2005年—2006年分别完工交付使用;第24、25、26、29栋(合计4460.56万元)已基本完工,即将交付使用。

  抵债资产店铺的价格是按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是否物有所值”的情况。

  东方房地产的法人代表为杨钦晓,虽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仅一字之差,但经核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无任何亲戚关联关系。

  (二)白渡银矿的资产情况

  2002年8月,公司为集中资金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水电能源项目,将尚未投产的“在建工程”白渡银矿60%的股权出售。

  经向控股股东了解,2003年年底,控股股东增持收购了该矿山的股份,目前共持有该矿山82%股份,并继续投入资金建设矿山。2006年年底,该矿山投入生产,目前该矿山总资产规模约为1.3亿元。白渡银矿如用于抵偿债务,其价值将严格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评估作价。

  (三)水电项目的投资情况

  我公司目前建成的水电站有7个,总装机49.7万KW,目前实际累计投入资金为44.5亿元;在建水电丰顺梅丰水电,总装机2万KW,投入资金2.1亿元,合计总投资46.6亿元,总装机51.7万KW(2006年底公司已经将大埔蓬辣滩水电站全部资产以4.98亿元的总价转让给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我公司已经从综合类上市公司成功转型为以水力发电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成为广东省最大的水电民营上市公司。

  关于公司水电项目投资情况,公司已经在相关的年度报告作了情况说明。文章将我公司建设的山区小水电和世界上最大的水利工程长江电力相比,明显缺乏可比性。

  关于小水电站建造成本的说明:

  我公司从1997年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水电行业。目前紧张的供电形势说明,公司的投资发展战略是正确的。公司目前拥有的水电站共8个,其中有4个是建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河干、支流梯级上(总装机9.6万千瓦,已全部建成发电),1个在梅州丰顺县八乡河上(在建,已建成一台机组发电),3个在广西柳州市柳江梯级上(总装机40.1万KW,已全部建成发电)。我公司所建水电站,是经过具有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设计研究院等设计,并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广东省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广东源天工程公司、广东江海公司等承建。该文章把我公司投资的山区小水电(装机在5万KW以下)和长江电力大电站相提并论,并不很科学。一般情况下,电站总装机越大,单位千瓦投资就越小,小水电的单位千瓦投资会相对较高(这也是政府往往制定优惠政策对山区小水电进行补贴支持的原因)。此外由于广东省政府支持山区开发小水电,小水电的上网电价较高,(广东上网电价0.3954元/KW.H,不含税;广西地区为0.222元/KW.H,不含税)因此虽然广东地区建造水电单位千瓦造价较高,但仍有投资的价值。

  长江电力600900收购的是长江三峡电厂的发电机组机械设备资产,并不是其全部资产(不包括库区防护、移民等投资)。经查阅,长江三峡电力的总装机为1820万KW,1993年投资测算为静态(按1993年5月末不变价)900.9亿元人民币。但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工程的最终投资总额预计在2000亿元左右。按此计算,其实际单位千瓦投资也超过1万元,而不是6625元/KW。

  投资影响电站单位建造成本有如下几方面:(1)水流落差的大小,水力资源丰富与否,影响了电站设计装机规模及发电模式,地理环境优越、水力资源丰富的江河上所建造的电站,单位千瓦的建造成本相对较低,例如长江电力;(2)电站坝址的选择,坝址所处地区的地质情况,影响电站的建造成本;(3)不同地区,不同流域的河流,电站建设过程中库区防护、库区移民的多寡、拆迁补偿标准等情况各不相同,也会影响电站建造成本,有些水电站的库区防护、库区移民、征地费用甚至超过电站总投资的1/3。我公司所建的小水电成本较高,主要增加投资部分是由于公司所建电站库区在乡镇,公司按照五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建设了数十公里的防洪河堤;(4)电站建设期间水泥、钢铁等材料价格的上涨,会影响电站建设成本。

  公司在梅州地区及广西柳州地区都进行了水电站的投资开发,与广西柳州相比,由于梅州地区水力资源相对较差,在梅州地区建造的电站装机规模相对较小,同时由于梅州地区江河流域的人口比较密集,库区防护、淹没补偿较多,梅州地区所建电站的单位建造成本相对广西柳州地区电站来说就较高。因此,不同地区,不同流域的河流所建造的电站,其单位建造成本不尽相同。

  (四)关于水电站的经营业绩情况

  经核查,公司各水电站2006年度经营业绩具体情况如下:

  1、桂柳水电站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10011.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789.90万元,税金及附加241.2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7.43万元,管理费用85万元,财务费用4925万元(其中:汇兑损失864.42万元),营业外支出90.42万元,净利润896.62万元。

  2、红花水电站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11618.6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493.62万元,税金及附加260.54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29.08万元,投资收益10.93万元,管理费用4782.28万元(其中:由于2006年机组逐步投产,筹建费用一次性摊销4434.50万元),财务费用8223.56万元,净利润-8001.36万元。亏损原因是筹建费用一次性摊销。

  3、古顶水电站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3075.2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214.64万元,税金及附加70.76万元,管理费用1401.92万元(其中:2006年机组逐步投产,筹建费用一次性摊销1276.75万元),财务费用2815.26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净利润-3430.36元。亏损原因是四台机组逐步投产,及筹建费用一次性摊销。

  4、单竹窝水电站2006年发电收入5487.95万元,发电成本1405.31万元,税金及附加156.97万元,发电利润3925.67万元。按公司与供电部门的电费结算惯例,电站当月发电收入一般于次月划款结清,单竹窝水电站2006年12月份的电费收入在2007年1月19日收款。2006年的电费收入5487.95万元已向供电部门全额收取。

  5、丙村水电站2006年发电收入2450.67万元,发电成本945.90万元,税金及附加70.1万元,发电利润1434.67万元。按公司与供电部门的电费结算惯例,电站当月发电收入一般于次月划款结清,丙村水电站2006年12月份的电费收入在2007年1月15日收款。2006年的电费收入2450.67万元已向供电部门全额收取。

  (五)在建工程情况

  1、东山中学梅县新城学校已结入固定资产1.7172亿元,包括:教学楼、学生宿舍一期工程、科技楼、教工宿舍、学校球场及周边建筑、学校征地和测量及设计费,学生宿舍二期完工部分、填方土建工程等。

  现有在建工程余额:6318.86万元,包括基础附属设施工程、学生宿舍二期工程、学生二期宿舍土地、学校综合楼工程等。由于以上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没有作出工程结算,在会计处理上仍属于在建工程。根据有关制度处理规定,学校收益体现在公司“投资收益”科目。

  2、梅县梅雁生态工业区(又称“东部生态工业区”)于2001年经梅县人民政府梅府函[2001]66号文批准设立。东部生态工业区位于梅县东部的雁洋镇、丙村镇、白渡镇和松口镇交汇处的山区地带,总体规划188平方公里。梅县东部生态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共投资1.56亿元,工业区内新修的主干道路全长约18.13公里,从2002年初开始施工,目前已全线贯通,目前已有约6公里已经铺上水泥路面,且绿化道路的部分也做好了;其余山路仍处在填土阶段,由于土堆路基受力需要,土堆路在堆积后需要长时间的压平,使其土质受力均匀,以便经受得住雨季的考验而不至于塌方,也为下一步在土基上铺水泥做好安全的准备,故剩余的12公里的土基路仍处在压土机施压、形成稳定层的阶段,部分地段正在将开山挖路的石土填入路下方的山沟,夯实路基。本工程计划在2007年下半年结入固定资产。

  3、梅雁电子城工程441.29万元是梅县新县城卢陵岌土地的平整土建工程支出,已于2007年7月按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入无形资产作为梅县新县城卢陵岌3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商住地)的成本。

  4、梅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8907.93万元,在土地平整建设阶段作为在建工程,已于2007年7月按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入无形资产作为梅县扶大高新技术园区-后塘农场1970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商住地)的成本。

  5、金象铜薄(4800吨)工程。

  该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设备引进工作。目前该项目仍在落实建设资金,预计2008年可投产。

  (六)关于收购新城供水项目

  根据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新城供水项目,根据梅县新城供水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的资产状况及可收回金额,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在建工程提取减值47,811,627.99元。

  三、必要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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