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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全面规范账户管理“休眠账户”需重新“激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2:31 金融投资报
不合格账户要彻底解决,新开账户管理将更加严格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做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根据通知,长期不使用的“休眠账户”将另库存放,激活规范后才能使用,不合格账户问题要彻底解决,新开账户管理要更加严格。 为全面推进第三方存管工作,通知要求对长期不使用的“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妥善处理,即让“休眠账户”暂时退出交易领域,单独存放管理,待投资者申请使用时,经核实并规范账户后予以“激活”,“激活”后恢复使用。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休眠账户”的标准和处理办法,规定另库存放的时间期限、具体方式、实施程序和恢复使用的“激活”流程,并及时向市场公告。另库存放的“休眠账户”,投资者可按现行做法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查询手续;经投资者申请并规范后予以“激活”,“激活”后次日应可恢复使用。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的“休眠账户”明细资料,在交易系统中做相应的技术处理。“休眠账户”“激活”后应及时恢复交易功能。 对于历史遗留的不合格账户问题,要按照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彻底加以解决。登记结算公司应制定并公布不合格账户的规范办法,规定规范不合格账户的时间期限、具体方式和实施程序。对不合格账户,要求证券公司视不同情况逐步采取限制转托管(转指定)、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入等控制措施。对于未按期规范的不合格账户要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完全符合合格账户条件后,方可恢复使用;对于资产余额为零的不合格账户要按有关规定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注销手续。证券交易所应该加强对不合格账户的一线监控。对在账户规范期间发生异常交易的不合格账户,应当按规定及时采取限制措施。对未按期规范的不合格账户,应当根据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账户明细资料,采取相应技术处理,中止交易;对不合格账户在规范过程中涉及的交易需求,要研究在现行交易规则范围内,提出相应的配套安排,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的影响。 通知同时指出,在解决现有不合格账户问题的同时,要严格新开账户管理,防止出现新增不合格账户。证券交易所要加强对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线监管。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要求相关证券公司予以配合;对调查中发现的新的不合格账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要求证券公司立即予以纠正。各证监局要定期对证券公司账户开立与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督促指导证券公司严把“开户关”。要督促证券公司健全账户开立与复核工作制度和流程,切实履行对投资者身份资料的审核职责,做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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