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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04: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9 031001证券简称:华侨城A 侨城HQC1公告编号:2007-022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1.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刘平春先生,董事、总裁姚军先生,财务总监刘升勇先生声明:保证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占用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0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6月单位:(人民币)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7.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69 031001 证券简称:华侨城A 侨城HQC1 公告编号:2007—019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华侨城海景酒店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5人,实际出席11人,董事郑凡、董事董喜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董事姚军、董事长刘平春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伊志宏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李罗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韩小京因航班取消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王韬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刘平春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限的决议》,同意修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整体期限,由原计划的6年延长至8年。本事项需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刘平春、任克雷、张整魁、郑凡、陈剑、翦迪岸、姚军、董喜生、吴斯远和高军等10名董事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按有关规定回避了对本提案的表决。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决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全体激励对象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董事会决定授予相应限制性股票。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

  1、原计划为:

  “激励对象:指依照本计划规定,有资格以授予价格获授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的华侨城A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

  修改为:

  “激励对象:指依照本计划规定,有资格以授予价格获授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的华侨城A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

  2、原计划为:

  “禁售期满后的4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期内任一年度,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申请对其通过本计划所持限制性股票当年总数的25%解锁而进行转让。”

  修改为:

  “禁售期满后的6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期内任一年度,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申请对每年按授予总额六分之一的比例匀速解锁而进行转让。”

  3、原计划为:

  按照华侨城A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80万股),主要业务骨干(不超过30万股)确定数量。

  修改为:

  按照华侨城A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80万股),主要业务骨干(不超过50万股)确定数量。

  (二)董事会对部分激励对象和授予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

  其中,向董事董喜生、吴斯远和高军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由80万股调整为75万股。

  (三)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

  原计划为:

  “4.2 考核结果的应用

  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依据。公司对获得优秀、良好和合格考核结果的激励对象将授予或允许解除冻结相应限制性股票,对获得不合格考核结果的激励对象将不授予或不允许解除冻结相应限制性股票。”

  修改为:

  “4.2 考核结果的应用

  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依据。公司对获得优秀和良好考核结果的激励对象将允许解除锁定全部相应额度限制性股票,对获得合格考核结果的激励对象将允许解除锁定50%相应额度限制性股票,对获得不合格考核结果的激励对象将不允许解除锁定相应限制性股票。”

  刘平春、任克雷、张整魁、郑凡、陈剑、翦迪岸、姚军、董喜生、吴斯远和高军等10名董事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按有关规定回避了对本提案的表决。

  四、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决议》。

  五、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决议》。

  六、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备案制度的决议》。

  七、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欢乐谷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决议》。

  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欢乐谷”)经营场地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2003年,深圳欢乐谷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了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费为625万元/年,期限三年。

  因合同到期,双方将重新签订《欢乐谷园区及配套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11,205,242.00371,716,011.12309,141,503.601,196,206,711.45665,830,886.883,654,100,355.051,111,205,242.00349,573,304.62253,794,873.01920,434,089.01573,187,931.473,208,195,440.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1,111,205,242.00371,716,011.12309,141,503.601,196,206,711.45665,830,886.883,654,100,355.051,111,205,242.00349,573,304.62253,794,873.01920,434,089.01573,187,931.473,208,195,440.1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7,787,500.00-108,420,488.31-56,671,412.71-137,304,401.02-11,405,567.56-611,971.65-12,017,539.21

  (一)净利润124,932,612.51-63,256,065.2161,676,547.30210,835,480.84-611,971.65210,223,509.19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1,709,652.501,709,652.5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1,709,652.501,709,652.50

  上述(一)和(二)小计124,932,612.51-61,546,412.7163,386,199.80210,835,480.84-611,971.65210,223,509.1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7,787,500.004,875,000.0032,662,5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4,875,000.004,875,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7,787,500.0027,787,500.00

  3.其他

  (四)利润分配-233,353,100.82-233,353,100.82-222,241,048.40-222,241,048.4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3,353,100.82-233,353,100.82-222,241,048.40-222,241,048.4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11,205,242.00399,503,511.12309,141,503.601,087,786,223.14609,159,474.173,516,795,954.031,111,205,242.00349,573,304.62253,794,873.01909,028,521.45572,575,959.823,196,177,900.9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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