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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变被告长征电器陷入名誉侵权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3:01 第一财经日报

  畅远

  有着“中国商业秘密第一案”之称的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征电器”,600112.SH)诉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明”)及相关人士肖日明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近日以原告撤诉而告终。而就在撤诉之后,上海华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长征电器及其大股东银河集团告上法庭。

  8月5日,上海华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了此次撤诉及反诉的缘由。8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致电涉及此次名誉权诉讼的长征电器和银河集团有关人士,对方均表示暂不便对诉讼发表正式回应。

  长征电器董秘王肃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公司已于7月9日收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来的相关文书。经与银河集团协商,银河集团同意全权代理上述案件的应诉事宜,并承诺“银河集团将承担因诉讼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本案件的任何结果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目前,长征电器将集中精力做好主营业务。

  随即,记者致电银河集团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现在还不便对上海华明提出的侵权诉讼发表信息。公司会在适当的时间就此事件作出正式回应。

  上海华明总裁肖毅在8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5年9月,长征电器向贵州省有关部门举报肖日明及上海华明涉嫌侵犯该公司商业秘密,时间跨度23年,涉及金额5亿元。2007年4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对肖日明的批捕决定。6月,遵义市公安局撤销了这一所谓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长征电器也主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对肖日明和上海华明的民事诉讼。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后,认为长征电器的指控不能成立。肖日明及上海华明不侵犯长征电器的商业秘密,更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肖毅同时认为,正是长征电器采用隐瞒事实、偷换概念等手段误导政法机关,致使上海华明名誉受损,正常发展也受到了重大影响。因此,为了恢复企业名誉,上海华明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长征电器和银河集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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