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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3: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徐葆煜先生委托董事银峥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诚惠先生、总裁孙玉茂先生、总会计师宋慧东先生及财务部部长王冬冬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由上年同期的商业医药业转型为

房地产业,随着医药业及商业零售业的削弱以及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加强,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主营地位正在逐步确立。但是由于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尚不到成熟阶段,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前期房地产项目的尾盘收入,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高。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高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由商业医药业变更为房地产业务所致。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38,522,429.30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实施债务重组方案,报告期内以华联商厦1-3层营业楼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抵偿本公司在中国银行烟台分行欠款产生的营业外收入所致(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正值(去年同期为-1,743.56万元)。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已由商业零售业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同时公司实施债务重组方案后产生了部分收益。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余额为零。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烟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烟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承建烟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房地产)位于环山路89号的华联新村住宅楼工程,就工程款欠款纠纷问题多次提起诉讼,本公司对前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7年4月2日,华联房地产已与烟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本公司在该工程款纠纷案中的连带清偿责任全部解除。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年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案

  2000年8月8日,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门药业)因流动资金缺乏,向本公司借款300万元,本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云门药业偿还所欠本公司款项,并冻结了云门药业相应额度的资产。2004年11月2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年)烟民二初字第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云门药业返还本公司人民币300万元。2005年2月22日,本公司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情况告知函(2005)烟执字第21号,被告知云门药业的资产均已抵押或查封。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无实质性进展。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光大银行烟台支行借款纠纷案

  2005年7月18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烟民二初字第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光大银行烟台支行贷款本金2,700万元、贷款利息582,783.36元,案件受理费151,876元、保全费142,386元由本公司承担;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年8月25日,本公司与烟台中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光大银行烟台支行共同签署了《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约定将上述债务中的690万元转让给烟台中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目前该事项正在审批过程中。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借款纠纷案

  自2003年9月3日至2003年12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陆续从中国银行借款合计人民币7,129.4万元,除烟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深圳万基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担保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外,本公司还以华联商厦1-3层房产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南郊仓库整体房产作为实物抵押。2007年3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烟民二初字第56、57、58、59、60、61号民事调解书、(2006)烟民二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中国银行烟台分行与本公司借款纠纷案,对本公司所属华联商厦1-3层房产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委托烟台佳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三次流拍后,法院依据第三次委托拍卖的保留价,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付中国银行烟台分行用于抵偿债务。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该案已终结。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5)、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借款担保案

  2004年8月18日,中国银行烟台分行与烟台华联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印刷)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华联印刷未偿还借款及利息,本公司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2006年5月3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烟民二初字第37号判决书判决华联印刷偿还在中国银行烟台分行的借款500万元及利息26.87万元,本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7年3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详见前述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借款纠纷案),本公司已履行了担保责任,该案已终结。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中国农业银行文登市分行借款担保案

  威海申威药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先后三次与中国农业银行文登市支行(下称:文登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累计借款额1,540万元,公司为申威药业的借款提供担保。鉴于上述借款均已到期,且申威药业未履行还款义务,文登支行向威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申威药业偿还借款本金1,540万元及截至2007年6月20日之前欠付的利息3,727,816.48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威海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仲裁事项尚未下达裁定书。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定向增发申报材料的要求,组织财务顾问、律师、审计以及评估机构积极开展工作。200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07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0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未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案》。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诚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东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冬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诚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东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冬冬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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