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复《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17:40 中国证券网
国务院日前原则同意《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并要求各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着力推进东北地区经济和市场一体化,形成区域合作、互动、多赢的协调机制。
国务院批复指出,要努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 实现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交流机制,推进《规划》顺利实施。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按照平等互利、加强合作、资源优化、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东北地区与其他省(区、市)的联系和协作,着力推进东北地区经济和市场一体化,形成区域合作、互动、多赢的协调机制。
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