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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领跑 中小险商借道“出海”破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4日 03: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关于保险资金“出海”的首个爆炸性消息,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的一周后传出。 知情人士8月3日向本报记者透露,保监会日前正式放行生命人寿委托开展外汇资金境外投资,以自有外汇资金投资H股和红筹股。 此前,只有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保险公司获准开展境外投资业务。生命人寿获准进入,标志着业界一直呼吁的中小保险公司借道“出海”淘金的建议正式破题。而对于生命人寿而言,这也是其自2月16日获准委托开展国内A股市场股票投资业务后,在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 上述人士进一步向记者透露,生命人寿香港市场投资的托管人是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至于受托人以及此次获批的投资额度,该人士没有进一步向记者透露。“不过,生命人寿已开始严格甄选外部经理人和托管机构,对候选受托人分别从投资管理体系、投资团队、投资方案和历史投资业绩等多方面进行考察评选。” 另据记者采访了解,生命人寿在境外委托投资业务方面已逐步展开工作,包括依据法规制订专业的合作方案。生命人寿投资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正依照《办法》,从外汇委托投资的专业流程入手,将投资过程划分为资产配置层面和资产品种投资运作层面。生命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将以外汇委托投资为突破口,促进本外币种的投资能力双提升,进一步完善自主管理的核心策略+开放式架构的内外并举模式。” 委托“出海”模式,凸显出“监管部门鼓励保险资金走出去与加强风险管理有机结合”的监管思路。考虑到国内一些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经验不足,风险控制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办法》明确支持保险公司通过委托管理,将保险资金交给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运作,实现防范风险、提高收益的目标。 沪上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委托“出海”模式的制度优势在于,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减少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高额成本支出,充分利用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化优势和经验积累,进而从资本市场中获益。 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国内数家中小保险公司也相继递交了委托“出海”申请,在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日渐放宽的大背景下,委托投资方式有望渐成星火燎原之势。不过,上述人士指出,由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相关细则尚未出台,因此,保险公司的具体“出海”动作或将在细则出台后才会浮出水面。 与此同时,相关人士还向记者表示,考虑到汇兑风险,监管部门短期内应该不会放行中小保险公司进行购汇境外投资。目前,保险公司大规模换汇境外投资时机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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