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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权回归为期不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20:16 《资本市场》
——从战略高度认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出台 作者:常清 喻猛国 ◆定价中心的建立就是要捍卫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竞争中取得公平,不能使得国际基金炒作中国因素,中国人自己被边缘化。全世界都在分享中国经济带来的好处,而我们自己却被边缘化,我们应该从边缘化走向主流,这也是我们成为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金融资产定价中心的核心意义所在。 2007年4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开始施行,这对于我国20年来苦苦发展的期货业来说,是一件振奋人心的大事,标志着我国的期货市场由治理整顿转阶段,进入到了积极发展阶段,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具有划时代的深远意义。 《条例》以开放、发展和创新为思路,强调从战略的高度发展我国的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完善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内容上删除很多限制性的条款,在确定期货的金融业地位、扫清金融期货推出的法律障碍、放开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等领域都有创新与突破。 避免陷入悲惨式增长 建立和发展我国的期货市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战略意义。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发展增长,并很快成为世界加工业制造中心,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因素成为影响价格变动的最主要因素。 由于我国期货市场长期处于治理整顿阶段,期货业的发展失去了十年机遇期。期货市场定价权的丧失,使得大宗商品,如原油、铜和大豆等领域,都出现了炒作中国因素的事件。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只能被动地接受国际原材料价格,在国际市场上表现为“高买低卖”。全世界的能源、原材料价格飞涨,而对这些产品有很大需求的中国,实际上是为全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买单”,这给中国国民经济造成了很大损失,企业陷入了“悲惨式增长”。 新实施的《条例》开宗明义,将“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作为《条例》的宗旨。这与1999年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截然不同。 1990年代中期,决策者的注意点是治理通货膨胀,政策着眼点在于平衡国内的经济。决策者视国民经济为一个封闭循环,没有充分考虑国际化给我们带来的竞争。在治理经济“秩序混乱”、物价上涨的大背景下,对期货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关停部分交易品种,要将物价降下来,可期货市场的交易是纯市场化的,价格依供求关系上涨,所以个别关系国计民生的品种因“价格不听招呼”被关停。 当时对期货业的治理整顿,将市场经济刚刚萌芽的先机扼杀在了摇篮里,实行了政府监管机构直接管理交易所和对期货公司实行管制的办法“治乱”,使蓬勃发展的期货市场交易量直线下降,市场几乎灭亡。 这次修改过后的条例,去掉了“暂行”两个字,条例将发展我国的期货市场作为重大的战略目标,所以这个条例是一个发展的条例,通篇为期货市场的未来发展预留了大量的空间。 删除限制性条款 《暂行条例》交易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与即将推出的金融期货交易、期权交易有冲突,对市场主体限制过多,如期货公司只能从事境内期货经纪业务,不能从事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等。而《条例》无论从指导思想,还是从条例内容上都有很大的突破,删除了很多限制性条款。 首先,《条例》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商品、金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为我国即将推出的第一个金融期货——股指期货扫清了法律的障碍,同时也为未来的期权交易奠定了基础,期权交易由于其特有的风险收益特征,很多普通老百姓都可以作为投资理财工具,在韩国甚至家庭主妇都大量参与其中,也使得韩国KOSPI的期货期权交易量成为世界第一。 其次,参与期货的主体得到了拓宽。《条例》对未来期货市场参与主体考虑得较为全面。考虑到金融期货推出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条例》删除了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不得为期货交易融资和提供担保的禁止性规定;期货公司被定位为金融企业。 再次,《条例》明确了期货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的原则。期货公司除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这是对证券市场前几年频频出现事端的借鉴,特别是对“327”国债事件的借鉴。 最后,期货投资者有了法律保障。《条例》规定,“国家根据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针对长期以来我国期货市场的风险特征,新《条例》要求期货市场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市场风险控制制度,尤其要完善保护投资者的制度。 建成亚洲定价中心 当前世界竞争的新态势是贸易金融衍生领域的竞争,全球金融市场是财富重新分配的市场,只有占领这一制高点,才能获取最大的国家、民族利益。在当今世界的市场上,无论是原材料、粮食、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还是利率和汇率的变化,都需要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来发现价格、对冲风险。 同时,我国的期货市场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必须尽快将我国的期货市场建成亚洲时区的、世界性的定价中心。我们知道,大宗商品和金融商品的价格以期货市场形成的基础价格为标准,我国成为制造业加工中心,必然要求我们成为制造业所需的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定价中心。这一点笔者在1996年就提出了。 定价中心的建立就是要捍卫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竞争中取得公平,不能使得国际基金炒作中国因素,中国人自己却被边缘化。全世界都在分享中国经济带来的好处,而我们自己被边缘化,我们应该从边缘化走向主流,这也是我们成为大宗商品定价中心的核心意义所在。中国的资产价格正在进入一个比较漫长的重新评估时期,我们应尽快上市股指期货、汇率期货和利率期货,牢牢控制人民币商品的资产定价权,绝不能让人民币商品的定价中心旁落于中国境外。 《条例》将建成亚洲时区的定价中心,作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目标,这意味着我国期货市场必将得到快速地发展;意味着我国成为国际性的商品定价中心,甚至成为金融资产的定价中心,已经为时不远了。 (常清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喻猛国系金鹏期货公司副总经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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