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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案调解框架基本达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4: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上周六,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在法院主持下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公开调解,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100多名代理律师、投资者代表以及被告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恒坤等人均到场参加。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该案调解的基本框架,并获得了与会代理律师和投资者代表的广泛认可,这也标志着这场旷日持久的民事诉讼案即将进入全面解决阶段。 调解书的主要内容首先是赔偿主体的确认,要求主体必须为依法确认合格且应予赔偿的原告。第二点内容为赔偿数额依据,确定了在青岛市中院依法确定的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的基础上所计算出的投资差额损失及印花税、佣金、利息,并扣除系统风险后的实际差额损失数额为调解赔偿数额的依据。第三是赔偿方式以及股票的作价,东方电子集团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股票赔偿原告损失,股票以每股6.39元计价,依据青岛市中院确定的实际差额损失数额确定赔偿股票数量。第四点是关于赔偿进程的安排,8月31日之前按上述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的,东方电子集团应在9月30日之前为原告办理股票过户手续。五是获得赔偿损失的原告的诉讼费由东方电子或由东方电子集团代为承担。 (钟正) (敏华/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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