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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明星“好人缘”考量制度“小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04:16 金融投资报

  华 桦

  一楼住的小玫刚“升格”做了妈妈,产假一过,她发现自己的身材在补充了几个月的营养后,还比生孩子前胖了一圈。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小玫“病急乱投医”,从电视上看了一个广告后,冲着电视上有着魔鬼身材的女明星,买了一种减肥的“排油茶”一个劲的猛喝。只是,身上的赘肉没下去多少,倒是听到了不少“坏消息”:那个明星自己在电视上承认,自己从来没有像片子里那样“肥过”,是商家的把戏;被视作减肥良药的这茶那茶,其实是没有批号的伪劣品。小玫在吓出一身冷汗以后,赶紧把没吃完的“排油茶”丢进了垃圾袋。

  六楼的小杨近来从单位上拿回来不少一个著名直销品牌的产品:从洗衣洗头的日化品到补充营养的蛋白粉,琳琅满目。一问,才知道小杨单位上有个女同事半公开的兼着那家公司的推销,单位发点福利,就在她那里“近水楼台”的再优惠一些。但小杨在用过明星代言的直销产品以后,也没觉得45元一支的牙膏,除了价格“高得离谱”,还有其他什么长处。

  明星代言,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新鲜之处是,在北京市公安局通报中,亿霖木业集团通过传销的一系列手段吸引投资者高价购买林地,仅两年多的时间非法经营额就达人民币16亿余元,使全国2万余群众深陷骗局,其中有1.7万名是北京人。,而这1.7万北京人里,有不少是冲着为亿霖代言的葛优那张著名的笑脸去的。

  6月30日,有消息说是葛优已经全部退还了代言费50万元。7月24日的消息却是在亿霖的一些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自首和退还不法收入时,葛优的退款数达到了359万元。就在亿霖今年初非法集资“东窗事发”以来,京城的媒体居然一起“表态”,因为葛优有“好人缘”而不愿“穷追猛打”,有的记者甚至说,因为葛优退了代言的钱,我觉得现在的艺人都该跟葛优学习怎么做人。

  因为“好人缘”就不被舆论谴责,可以躲开法律追究,还能成为艺人的道德典范,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叹:比起陈小艺母子代言“口服液”引来非议;比起蒋雯丽代言引发的“人伦风波”;比起唐国强代言保证“新生婴儿”;比起傅艺伟代言的“不粘锅事件”;葛优的处境真是“宽松”得让一干艺人们羡慕死了。

  转过头看看国外的演艺明星代言不实广告的限制,或许能为我们以后的叙述提供一些参考:例如,欧美国家的广告法中明确规定:“无论是明星、名人还是专家权威人士,都必须是产品的真实使用者,否则便是虚假广告;同时,如果证词广告暗示证人比一般人更有权威,也应有理有据,否则视为违法”。受严格规定的限制,明星们也不敢随便什么广告都接,法国一位电视主持人吉尔贝就曾经因为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的功效。

  我们现在的市场经济情况下,“不实广告一箩筐”,而且还成批地出现,前赴后继的出现,害得消费者上当受骗,后果当然很“严重”。不过,把“板子”都打到艺人们身上,显然也不公平。

  广告管理上法制法规不健全,混乱的明星虚假代言,在今天遭遇了法律的“真空地带”。市场一放开,大把大把的广告费面前,有几个艺人不“心热心动”?就像超女李宇春,一旦登上第一的“宝座”,代言的合同接踵而至,有谁去教她如何“谨言慎行”才不致落入“虚假”的漩涡?如此看来,修改《广告法》里的相关规定,将“为伪劣产品代言的明星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落实到实处,划分清楚个人的私利与民众的公利,已经是当务之急。

  政府监管也应弥补“缺位”。年初,演员郭德刚因代言“藏秘排油”遭遇“封杀”,有人为郭德纲抱不平:“藏秘排油是假药,那应该去查药厂啊;广告天天播,那应该去查媒体啊;查出假药后还卖了一年多,那应该去查工商部门啊;还有药监局、

卫生部门,那么多连带的部门都没人去查,光砸一个郭德纲有什么用啊?”

  老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制度与管理的“小管涌”,平时对“大堤”无碍,但一旦汛期来到,吃苦的,就不光是消费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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