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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05:0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重要声明与提示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新股份

  股票代码:002014

  本次增发前股本总数:102,740,000股

  本次新增上市股份:11,940,000股

  本次增发后股本总数:114,680,000股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07年7月27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11,940,000股将于2007年7月27日上市,其中10,020,760股将于当日起上市流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0,020,760股。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1,919,240股在增发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及批准情况

  2007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7年2月9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根据该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0万股为基数,如本次发行前发生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的调整);2007年4月4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1股派4.00元红利,实施后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2,750万股。

  本次增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49号文核准。

  本次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7年7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

  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总体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筹资需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1,940,000股,发行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为17.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09,90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994,940.00元(其中:承销费用19,738,000.00元,保荐费用1,8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830,000.00元,律师费用500,000.00元,评估费用115,000.00元,发行登记费11,940.00元,推介费用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4,910,26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7月23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华普验字[2007]第0682号《验资报告》。

  二、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增发前后公司的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如下(单位:股):

  2、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如下(单位:股):

  注*1:根据永佳集团本次发行承诺,其本次发行认购的1,919,240股在增发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即至2008年7月27日该股份可以上市交易;同时根据永佳集团股改承诺,在2008年9月8日前,永佳集团应保证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3、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情况如下(单位:股):

  注*2:若限售期间有公司派发红股红息、转增资本、增资扩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使公司股份总数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限售价格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本次增发完成后,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在承诺期内的减持价格由“不低于10.1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95元/股”。

  三、本次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7年7月23日)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截至2007年7月23日)

  本次股份变动前及变动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11,940,000股将于2007年7月27日上市,其中10,020,760股将于当日起上市流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21-51097188

  传真:021-68889165

  联 系 人:车达飞、于晓丹、罗欣、袁晓明

  2、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的核查,出具保荐意见如下:“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公司章程合法有效,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完整;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营稳健,业绩较好,具有可持续性的盈利能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本次拟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符合现行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为此,国元证券同意保荐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八、备查文件

  1、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增发方案的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增发的“证监发行字[2007]149号文”;

  3、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

  4、承销协议;

  5、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普验字[2007]第0682号《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增发有关的文件。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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