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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欲觅投行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张泰欣 北京报道

  中国电财、中油财务等公司正积极筹办投行业务。其中,中国电财正在为财务公司金融债的发行做相关准备。

  “一旦许可,我们将马上发行”,该公司有关人士日前表示。此外,银监会草拟的《财务公司债管理办法》也在广泛征求意见。财务公司涉足投行业务指日可待。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财务公司发债还受种种政策和体制的约束。财务公司的经营现状及业务重点成为其新业务拓展的软肋。

  中国电财积极涉水投行业务

  目前银监会草拟的《财务公司债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如果财务公司金融债年内顺利发行,财务公司开展投行业务将迎来一个全新时代。

  在40余家财务公司当中,中国电财无论在资金实力还是运作经验等方面都拔得头筹。为顺利开办投行业务,中国电财专门设立了投资银行部、信贷管理部、发展研究中心等开展相关工作。

  中国电财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财务公司金融债年内获批,中国电财将不仅在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中发挥作用,还可在满足发债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再以信贷等方式运用于电网建设,拓展国家电网公司融资渠道,这将是财务公司业务的一个重大突破。

  这位人士还认为,随着证券市场的壮大、全流通的完成,企业并购将越来越多地通过证券市场来完成。财务公司在并购前的证券研究、调研、资金筹措,甚至在购并中的战略性投资等,都可以扮演重要角色。

  作为近来唯一担当过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的财务公司,中国电财承销和自销的资金量逾150亿元,此外,总部自营证券投资收益也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投资业绩,这些都为其大力拓展投行业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油财务、中石化财务的有关人士也表示,正在加紧研究有关投行的业务。

  政策不一致掣肘

  不过财务公司开办投行业务也面临着众多制约,如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就对大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把其当作今年核查工作的重点。

  该办法明确要对大型企业的一些非主营业务,如一些金融服务等进行“瘦身”,实行主辅分离,这实际上制约了财务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业内人士认为,就一般财务公司而言,进行票据划转、提供担保代理、开展信贷工作、银团贷款等已经能基本满足财务公司以及集团公司的发展需要。就目前而言,投行业务在财务公司内开展的动机还不太成熟。

  就财务公司而言,不仅要受银监会、央行、国资委等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而且还要受所在公司行业政策规定的影响,各方政策的不一致也为其创新业务带来了困难。

  “虽然《财务公司债管理办法》提出已有一段时间,但由于监管层面原因,再加上财务公司整体规模较小,话语权较弱,这也是有关办法不断拖后的一个原因”,一家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坦言。

  业内人士认为,财务公司涉足投行业务还需细思量。财务公司资金筹措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集团发展的需要,新近颁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规定,财务公司的拆借额可达实收资本的100%,这已可满足大多数企业的需求,不需再用发债等其他手段。财务公司涉及有价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无疑会加大自身的运营风险,进而诱发整个集团公司的财务危机,提高了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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