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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 02:10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无否决或修改议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89,262,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4.8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安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律师与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票289,262,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及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289,262,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安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律师与会见证认为: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纪要及决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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