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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税收新政考验资源型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2:50 新闻晨报

  □苗夏丽

  继7月1日调整大量产品(含有色金属制品)出口退税之后,日前国家财政部和国税局再次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8月1日起上调铅锌、铜以及钨矿的资源税。这是自1993年以来首次对上述矿产资源作出税收调整,调整幅度为300%-1500%不等。

  铅锌铜影响较广

  有行业分析师认为,此次资源税调整对上市公司整体影响不大。那些上游有矿的公司,虽然税收成本增加,但相对于巨额利润,其影响也不大。但联系到出口退税以及此次上调资源税,分析师认为以后国家可能会进一步出台相关的保护资源性政策,这种政策的累计效应不容忽视。

  目前,沪深两市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上市公司有30多家,在9家铅锌公司中,驰宏锌锗西部矿业中金岭南宏达股份等拥有自有矿山。以中金岭南为例,去年公司资源税标准为4元/吨,上缴的资源税合计约508万元,按照铅锌矿一等矿4元/吨调高至20元/吨,增幅400%,资源税增加2032万元,而公司去年实现净利润11.3亿元,增加的2000多万元税收对业绩有望大幅增长的公司来说影响有限。

  拥有铜矿的公司,主要是江西铜业云南铜业。以江西铜业为例,去年公司资源税的计缴标准在1.3元/吨至1.5元/吨不等,资源税合计约5200万元,而从此次调税幅度来看,从1.4元至1.6元/吨到5元至7元/吨,上调257%-337.5%,由此计算,江西铜业的税收支出将增加1.3亿元至1.75亿元。而去年江西铜业一年的利润为46亿元,增加的税收对净利润影响不足4%。

  虽然此次上调钨矿的资源税幅度最大,从0.5元至0.6元/吨调高到7元至9元/吨,调整幅度达1300%-1500%,上市公司中与钨有关的只有中钨高新厦门钨业受此影响,而由于这两家公司主要是从事下游的金属加工制造,没有自有矿山,不需要上交资源税,但也有行业分析师认为,不排除有上游企业转嫁税收成本的可能。

  税收政策连续出击

  此次资源税上调虽然只涉及3个品种,但自7月1日降低出口退税的政策以来,有多家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分析师认为,通过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国家对稀缺性资源的保护倾向已经很明显了。

  之前7月1日出口退税率调整时,铝、镍、锡、白银、钒等有色金属产品均涉及到,上市公司锡业股份包头铝业豫光金铅、厦门钨业、株冶集团等出口退税率从11%、13%降为5%或降为0%。锡业股份当时称税率调整可能减少公司2300万元利润,株冶集团增加成本1400万元,而其他几家公司均表示对公司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分析师表示,至目前为止,由于国际有色金属的商品价格依然比较高,伦敦铜每吨又回到7700多美元/吨,伦敦铅价最近一直上涨至近3200美元/吨,国际需求依然保持较旺状态,国家连连出台税收政策,实际上是控制产能、减少出口等的举措,以促进整个行业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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