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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宏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05: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景宏”,基金代码“184691”)持有人进行2007 年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0752元。本次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07年7月25日

  除息日:2007年7月26日

  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景宏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红利于2007年7月26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方式

  1、登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8日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景福”,基金代码“184701”)持有人进行2007 年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2.6196 元。本次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07年7月25日

  除息日:2007年7月26日

  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景福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红利于2007年7月26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方式

  1、登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8日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景阳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景阳”,基金代码“500007”)持有人进行2007 年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将本次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1243元。本次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景阳全体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除息交易日和收益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07年7月25日

  除息交易日:2007年7月26日

  收益发放日:2007年7月30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我司拟于7月26日将基金景阳拟分配的收益款及代理发放收益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现金收益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收益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收益发放日领取现金收益。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收益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收益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收益。

  五、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8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深圳市商业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商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深圳市商业银行自公告日起开通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深圳市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市商业银行

  客户服务热线:0755-961202

  网址:公司网站: www.18ebank.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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