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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半市场投资:馅饼抑或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02:50 中国证券报

  

CFP图片 私募股权投资热潮涌动。

  □中科招商 何毅

  坊间流传着这样的故事,某些机构一年前投资拟上市企业,一年后获得了几十倍的投资回报。这种偶然性的成功案例显然被夸大了,营造了社会上投资

理财的浮躁情绪,进入股权投资领域的机构和个人都费尽心思寻找短期上市项目,希冀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急功近利的投资心态使股权投资偏离了方向,更多资金把重点放到了拟上市企业的跟随投资上,也就是所谓的“一级半市场”投资。“一级半”市场是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伴生物,虽然存在潜在的财富效应,但是也蕴藏着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要理性对待和参与。

  “一级半市场”热

  “一级半市场”悄然兴起,源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股权投资发展阶段。2005年以来的大牛市,给股市投资带来巨大财富效应,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整个社会对投资回报的预期。相对于二级市场投资,股权投资的收益高、风险低,目前较高的股票发行市盈率,更给股权投资带来巨大的财富增值。特别是股市目前出现高位震荡,财富效应递减和投资风险加大,许多社会资金出于避险和逐利,开始向股权投资云集。而对于许多没有专业和经验的投资人来说,初涉股权投资最好的选择就是参与“一级半市场”,这是“一级半市场”投资热升温的根本原因。

  根据笔者对市场的了解,真正的“一级半”市场投资机会并不多。如果一个企业全部具备了上市条件,上市前根本无需私募资金参与的,各种私募资金要进入这种企业的难度很大。正因为如此,各种资金对投资这类企业趋之若鹜。对已经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很多地方出现投资者“疯抢”的局面,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机构由于没有专业优势,就以拉抬价格的来承揽项目,导致项目市场出现“通货膨胀”,企业资产价格被严重抬高。在

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一些拟上市企业投资价格往往高达十几倍市盈率,并且还发生着“拉关系、托人情”的局面。在资本市场向好、首发市盈率较高背景下,拉抬投资价格在企业上市后似乎还有盈利空间,而一旦市场发生重大调整,企业首发市盈率下降这种投资必然难以获利。传统的价格竞争进入了“一级半市场”投资,这种恶性竞争干扰了股权投资的市场秩序,也加大了投资风险。

  而那些处在成长阶段,需要增量资金提升产能和扩大销售的企业倾向于与私募资金合作,通过双方合作是企业具备上市条件,但由于其距离上市尚有差距或上市周期较长,企业成长存在不确定因素,私募资金对这类企业的兴趣远不如前者,企业融资依然较为困难。必须承认,投资这类企业需要很高的专业能力,初涉行业的投资者没有经过里练功底肯定不够,自然对此心存芥蒂,不敢贸然投资。这就形成了投资市场的不对称性现象,不需要钱的项目被资金围堵,需要钱的项目被资金回避。在这种情况下前些年企业“包装上市”现象沉渣泛起,有些项目为了迎合投资市场需求,通过粉饰企业基本面和财务数据对外融资。面对这样的项目,如没有很好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会陷入美丽的“陷阱”,看似“稳赚不赔”的一级半市场其实变数很多。

  机构参与宜理性

  虽然创业投资也以退出作为投资前提,但创业投资是在把握企业成长性的基础上投资和管理项目,而不是单纯的为企业上市进行跟随性投资。投资培育成长型企业才是股权投资的价值所在,也才能为股权投资带来高额收益,热衷“一级半市场”投资,已经偏离了创业投资的正统道路,不应倡导创投机构过多关注这一类型投资。

  从国外创投机构的历程来看,发展初期投资机构都会主要投资成熟期项目,随着这一阶段投资竞争加剧、投资收益率下降,资金就会逐渐向成长期甚者更早种子期投资转移。国内的股权投资还处在新一轮复苏阶段,投资机构重点关注后期项目,对确保流动性和收益性是有益的。特别是对很多初涉股权投资的机构来说,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投资经验和辨识能力,参与成熟拟上市企业的投资是一个客观选择,倒也无可厚非。

  但是投资成熟期企业,不能把重点放到参与“一级半市场”的跟风投机上。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创投机构能在项目上取得巨大回报,是因为投资者进入企业较早,并通过为企业提供服务加速企业成长,进而在资本市场获得较高收益。国外的经验表明,专业的股权投资应是培育孵化上市企业,而不是想方设法参与一级半市场投资。作为一个希望在股权投资有所作为的投资者来说,一开始就要把投资理念和方向放到正确科学的坐标上来。如果股权投资走到了热衷“一级半市场”的极端,不但难以确保这类投资的收益,而且会影响很多投资机构的健康发展。毋庸置疑,专注于“一级半市场”投资的机构,既是近期侥幸获利,长远来看迟早会被行业洗牌淘汰。

  个人投资更应谨慎

  在一级半市场高额回报的吸引下,不少个人投资者纷纷参与。许多人经不住劝说,把这当成了“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实际上,股权投资的复杂性远高于股票投资,充满了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个人投资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很容易上当受骗,陷入误区。

  从市场风险来看,判断一个企业能否上市,需要完备的专业知识和很高的专业能力。除了能科学分析财务指标外,还要从独立性、规范性和连续性等多个角度,系统全面地审核企业上市条件。一些项目在专业机构看来具有明显的上市缺陷,而个人投资者往往无法辨识。特别是出现了企业包装的现象后,如果没有专业人员分析,根本无法判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不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投资者,仅从表面现象出发参与这种投资,其投资成功的概率是非常低的。

  从法律风险来说,一些企业打着上市前私募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本身就构成了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如企业私募采用公开宣传方式,且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已经涉嫌非法发行股票。面对“一级半市场热”,一些不法机构乘机编造虚假信息,诱骗公众购买所谓的拟上市企业股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非法发行股票,涉嫌金融诈骗,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必然会遭到监管部门查处。而作为投资者来说,参与这类活动不受法律保护。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面对所谓的“一级半市场”投资热,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遭受投资损失。投资领域和其他行业一样,付出和收益是对等,天上掉“馅饼”的财富必然充满了危险的“陷阱。”

  投资面临两类风险:一是前些年企业“包装上市”现象沉渣泛起,有的企业通过粉饰公司基本面和编造财务数据对外融资。如果没有很好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会陷入美丽的“陷阱”。二是法律风险。私募采用公开宣传方式,股东人数超过200人,都涉嫌非法发行股票。必然会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投资者参与这类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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