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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分析:第三方存管大限前收官有点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07:0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券商公告漫天 股民不明就里 银行诸多担心 第三方存管大限前收官有点悬

  证券时报记者 邬敏

  近期,券商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开展得如火如荼,较之前明显提速。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当一部分股民对此反应冷淡,甚至不知道第三方存管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这其中也包括一部分资深的投资人士。这是本报记者就股民对此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以及走访银行、券商营业部时发现的问题。

  按监管部门规定,所有券商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实现所有资金在银行的存管业务。某银行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虽然驻扎在该行的几家券商的客户经理均表示,在大限前完成第三方存管上线工作不存在大的障碍,但银行方面对券商能否与股民大面积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不敢太乐观,并担心因此埋下客户纠纷的隐患。

  股民:跟我究竟有何关系?

  近期,记者在股民中展开了一些随机调查,主要提问是:“你签署了第三方存管的协议吗?”、“你从什么渠道获知要签署这个协议?”以及“你觉得麻烦吗?”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不到一成的投资者已顺利签署了第三方存管协议,总体签署情况并不如此前券商所估计的那样乐观。

  “我在7月12日中午11点的时候收到了开户券商的短信提醒:请于7月13日前的交易时间内,带身份证和

银行卡来我处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咨询电话……”,一位接受随机调查的投资者告诉记者:“等我赶到营业部,人家说他们只能办理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卡,我的招商银行卡不能办。可他们的网站上明明写着所有银行卡的客户都可以办理业务。”该股民对该券商颇有怨言:“只给了我一天的时间签约,而且服务还有这样的漏洞,知道我用招行卡就不要通知我了嘛。懒得理他了,谁有这么多时间耗。”而据记者了解,该券商在行业内属于较早全面展开第三方存管业务的行业“排头兵”。

  “我按他们的短信提醒去了营业部,结果人家说只能在交易时间办理。”另一位接受调查的女士表示,这样的规定对上班族显然很不方便,因为忙,她也只好作罢。

  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上述这些接到了券商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但因为服务不完善、不便利等原因而未能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的股民占了一成多。

  另有三成投资者表示,通过媒体公告、新闻报道,以及网上交易的窗口提示、电话交易时的录音提醒,知道自己需要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但迄今为止也没有收到券商具体的通知,不知道该在何时何地签署协议。

  除此之外,占比五成多的投资者尚不知道第三方存管业务和自己有什么关系,更不知道自己需要做些什么,其中包括一些资深的投资人士。他们表示,开户券商从未主动告知过自己需要参与第三方存管协议的签署,还以为这只是券商和银行间的事情。

  银行:券商服务不便利,干着急

  在某国有银行的一家支行,6家有业务合作的券商在大厅设置了业务办理点。该支行负责人表示,最初股民可以直接在银行的业务网点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后来由于监管部门要求协议签署必须在券商营业部进行,情况开始出现分化。

  “在我们行里,有两家券商比较为客户着想,股民来到银行虽不能签署协议,但他们会用摄像头拍下客户头像,扫描客户身份证,证明投资者本人来过现场了,后面的协议签署就不一定非到营业部去了。”

  “但是另外4家券商就没有提供类似的便利服务,他们只做做客户维护和开户工作,想签署存管协议的投资者来了,就打发人家去营业部。”上述银行负责人表示,他们对这种情况有些恼火,但也没有什么办法,“第三方存管业务需要客户本人到场签署,这是个十分浩大的工程,券商不做一些便利服务,协议怎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签完呢?”

  从该行的情况来看,由于近期股市震荡,股民日开户数明显下降,场内券商有的连续几天未开户,前来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客户也明显减少,有时每天只有2户左右。

  该行负责人指出:“券商在8月31日以后还会给股民留一段过渡的时间,但时限一过,投资者的资金划转就会被冻结。在到那个时限之前,如果券商不做好主动的解释和引导工作,到时候股民划转不动资金而因此影响了投资的话,可能会引发一些矛盾。”

  券商:公告发得火,执行难到位

  “我近期去了营业部,虽然是办理其他业务,但也没有看到券商顺便通知我签署第三方存管的协议呀。”一位投资者在接受记者随机调查时表示,“营业部好像更热衷于新开户服务。”

  据记者了解,面对众多的开户股民,券商通知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署的主要方式是电话提醒和手机短信提醒,一位券商工作人员承认,目前业务繁忙,这些通知的实际落实情况以及通知到达率可能都要打些折扣,“这样的通知方式,本身的客户覆盖率就是不全面的”。

  告知股民签署第三方存管业务协议,除了一一对应的主动通知以外,各家券商还有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告的义务。

  “公告也有很多种登法。”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些券商是在认真登公告,其中还有一些做得很醒目,顺便宣传公司形象,“但也有一些券商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公告很不起眼,对他们来说,其意义就在于到时候有关各方怪罪起来,他们能拿出白纸黑字的报纸说自己已经公告过就可以了,不在乎投资者是否能真正获取信息”。

  “一方面是因为业务繁忙,另一方面,有些券商可能有些担心第三方存管业务下银行可能抢夺客户资源,所以不是很积极。”上述人士指出。

  对此观点,有券商和银行的人士均表示反对,认为第三方存管是有利于投资者资金安全,也有利于券商、银行服务拓展的多赢模式。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7月初发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规定,将券商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实行情况纳入分类计分的考核范畴。根据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上线客户比例(即已上线账户数/账户总数,账户总数不包含小额休眠账户)高于30%、50%的公司可分别加2分、5分。评定结果关系到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以及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

  正式启动于2006年11月20日的第三方存管业务,目前离收官大限只剩一个半月,业内人士表示,券商在加快落实监管部门指标的同时,应该将相关的客户通知、引导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此项工作的初衷,并且避免此后资金冻结时与投资者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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