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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04: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7证券简称:都市股份公告编号:临2007-0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7年7月16日下午2:00时在银河宾馆三楼宴会2号厅(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召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7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308 人(以下简称“全体股东”),代表股份数2,768,563,24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1.68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102人,代表股份数2,766,218,87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1.616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206人,代表股份数2,344,3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6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八、议案九及议案十为关联事项,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并有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意向的股东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均回避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王开国、李明山、钱世政、张克明、庄国蔚、郭宇、张敷彪、陈铭锡、刘树元、卢志强、张建伟、周健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夏斌、李光荣、顾功耘、陈琦伟、吴晓球、吕长江、张惠泉当选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审议提名王开国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李明山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钱世政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张克明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庄国蔚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郭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张敷彪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陈铭锡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刘树元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卢志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张建伟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周健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夏斌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李光荣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顾功耘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陈琦伟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吴晓球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吕长江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张惠泉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张磊、吴益善、董小春、陈保平、许奇、邢建华、金燕萍当选为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第四届监事。

  审议提名张磊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吴益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董小春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陈保平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许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邢建华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审议提名金燕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关于发行方式

  关于发行对象

  关于发行数量

  关于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关于锁定期

  关于募集资金用途

  关于上市地

  关于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关于决议有效期限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孙瑜律师和张忆南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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