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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 05: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与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超市”)就拟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非主营资产上海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的便利”)81%股权的事项签订了意向书。 本公司及农工商超市原则性意向如下: 1、在履行必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农工商超市及可的便利的相关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后,本公司将向农工商超市转让所持有的可的便利81%的股权。 2、股权转让价款将在参照经评估后的可的便利净资产的基础上,由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协商确定。 3、意向书为双方就转让可的便利股权达成的原则性意向,本次股权转让的协议文本,将在获得可的便利净资产评估结果后,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农工商超市的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农工商超市合计80%的股权,如本次股权转让得以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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