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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谁来为投资者损失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02:04 第一财经日报

  律师建议,必要时可动用风险基金进行赔偿

  谷东

  发生在ST亚星(600213.SH)投资者身上的“意外”将如何收场?业内人士认为,针对此事涉及的投资者保护事宜,证券监管部门应尽快有一个公开、明确的表态。

  因对价股份未能在股改复牌首日(上周四)到账,导致ST亚星的投资者在当天无法抛售对价。之后三天,在大盘反弹的同时,ST亚星股价却遭遇大幅下跌。投资者认为,相比复牌首日,对价到手时股票价格已经缩水,因此权益受损。

  如此的“意外”在股改以来还是首次出现。

  对此,相关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证登”)周一表示,造成股改转增股份未能于复牌首日到账是“技术性原因”。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涉及诸多特殊、复杂的业务操作与衔接。这些特殊、复杂的要求,增加了运行环节支持的难度,加重了今年以来已经十分繁重的业务负荷”。最终使得上述股份未能及时到账。

  但究竟谁来为投资者的损失埋单,目前还没有定论。证券监管部门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意见出台。

  对此,上证所相关人士表示,责任还没有得到认定。而对于《第一财经日报》致电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所提出的采访请求,截至发稿时未获对方回应。

  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认为,根据他的经验,上证所方面应该主要处理上市公司股改的相关书面文件,而股份划转等系统上面的问题更多应该是由中证登来完成。这位董秘同时认为,责任的确定或许不容易。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必要时可以动用风险基金进行赔偿。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规定,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是指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所重大经济损失,防范与证券交易所业务活动有关的重大风险事故,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不过,上述两基金的最低支付限额均为2000万元。并且动用时,须报经证监会商财政部后批准。而动用后,还要向有关责任方追偿。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表示,如果投资者要起诉,可以对三方同时提起诉讼,并由三家在法庭上通过辩论来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

  而北京华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涛认为,作为投资者直接起诉上市公司来获得赔偿更简单一些,也更稳妥。因为对于此次转增股份给投资者,上市公司有明确的承诺,是最直接的义务主体。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即使投资者损失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而上市公司方面没有过错,其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上市公司在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后再向相关责任人追偿。而投资者如果起诉上证所或者中证登,则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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