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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涉嫌非法经营 带头大哥被警方带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03: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带头大哥”被警方带走

  涉嫌非法经营,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本报讯 据《新文化报》报道,“号称天下第一博客,点击率超过千万的带头大哥777博客的博主王晓,已经被吉林省警方控制了,因为他涉嫌非法经营。”9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爆出猛料。

  据这位人士介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而带头大哥777所经营的机构不但没有被批准,也没有在证券监管部门有任何备案。

  记者随后赶往吉林证监局求证此事,证监局人士对王晓已被控制一事并不隐讳,但拒绝透露更多细节。根据“带头大哥777”于7月1日再次宣布关闭博客推算,其被警方带走调查也就是7月1日后的这几天时间。

  “从证券监管的层面讲,‘带头大哥777’的一些行为肯定是违反了《证券法》,这肯定是毋庸置疑的。至于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情况,那要等公安机关的近一步调查取证了。”一位接近证券监管部门的人士说。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今年五六月份的时候,股市狂人——“带头大哥777”就已经引起了中国

证监会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鉴于“带头大哥777”的一系列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此事影响面广、牵涉人员较多,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遂与公安部联络,要求协同办理此事。

  而据一知情人士介绍,此次“带头大哥777”以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控制,涉案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而据媒体此前披露,带头大哥777共开了约7个QQ群,目前每个群有100人左右。要想加入,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根据网友留言,这个费用在7000元到10000元左右,QQ群总共交纳的资金在700万元上下。

  相关法律

  吉林一位律师说,如果带头大哥博客内容准确无误,那么未公开前泄露信息,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一网友:付了3000元费用 半月亏了30万

  据网友“未丰”介绍,他是在带头大哥777的博客上知道了带头大哥777的联系方式,在带头大哥777公布了账号后,直接从银行打给带头大哥777的。“半年的费用是3000元,但是没有给予任何的承诺。”“未丰”说,当初是冲带头大哥777是短线高手去的,期望能学学技术,外带规避风险,但没想到非但啥也没有学习到,还没赚到什么钱,愿望一个也没实现,“他在5月28日叫我们全仓进一个9块多的股,说马上到40元,听着这么厉害,加上其他人一忽悠,我也就把其他割了肉满仓买进该股。结果就遇到了‘5·30大跌’,而唯一一次让大家清仓是大涨前。”网友“未丰”称自己按照带头大哥的指导操作,半个月亏了30万元左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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