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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星股东一天损失3510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7日 20:30 上海青年报
股改完成恢复上市按规定当天不设涨跌幅,但奇怪的是,ST亚星(600213)却两天都没有设立涨跌幅限制。记者调查发现,造成这个情况的原因是转增的3000万股股票在第一天复牌日时并未按期进入股民账户。这一情况造成了投资者的极大损失。记者联系了上市公司、上证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但都未能对此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本报记者 徐宏文 实习生 刘俊希 转增股涨幅打了八折 7月5日,NST亚星(600213)股改完成恢复上市,按规定当日不设涨停幅限制,于是该股以8.01元开盘,最高一度上摸9.80元,收盘时报7.89元,涨幅超过300%。然而,该公司于复牌日应向流通股股东按照“10转增5股”的总计3000万股转增股份却未上市交易,使得投资者无法抛出股票。 7月6日,该公司才发出公告,宣布转增股份上市流通,再次不设涨跌幅。而昨天该股却逆势大幅下跌14.83%,至收盘时报6.72元。从而使投资者本应在复牌首日享受的308.81%的涨幅大打折扣———按照ST亚星停牌前1.93元的收盘价计算,至昨日收盘时,转增部分的涨幅仅有248.19%,相当于涨幅打了八折;而按照前收盘价7.89元和昨日收盘价之差计算,这转增的3000万股股票已经整体贬值了3510万元;如果分摊到投资者头上,个人损失可谓惨重。 亚星称责任不在公司 那么,到底谁该为这次投资者的损失买单呢?记者采访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榕森先生,他表示,股改转增的3000万股份在复牌上市之前就应该划到流通股股东的账户上,但是7月5日转增股没有上市交易,这不是上市公司的责任,而是监管部门的责任。 上市公司的责任就是将办理股改实施方法的相关文件资料上报给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交所审核,而这个程序早在5月31日就已经顺利结束,他们得到的批准是在7月5日复牌上市。 张榕森称,在7月5日发现转增股没有上市流通后,他们已经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交所取得了联系,再次获批于7月6日3000万转增股上市流通,并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张先生还表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责任方是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或上海证交所,但是一定是在划拨给流通股股东账户时某个环节出现了失误。至于这个事故所造成的影响,他认为,目前还不能断定对于投资者是正面的或者负面的。 事故责任方尚未确认 记者随后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上海证交所取得联系。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的薛先生称,股改转增划拨到流通股股东账户是由结算公司协助上交所共同完成的;并且表示,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无权向媒体发表任何评论,但会向上级反映。 当记者致电上交所时,上海证交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若事故责任方在证交所,调查清楚后会以正式的官方公告通知各大媒体,在此之前他们不做任何答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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